1. 背景 附表 8 (S8) 和一些高风险附表 4 药物(指定为附表 4 限制药物,S4R)可能被未经授权使用、滥用或转入非法活动。需要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以尽量减少挪用和盗窃的风险。这包括报告无法解释的库存差异和损失的要求。《2016 年药品和毒药条例》对附表 8 和附表 4 药物的储存和记录保存有具体要求。多剂量口服液体药物瓶需要对每剂进行单独测量,因此可能会出现轻微但不可避免的测量误差。众所周知,在记录和报告附表 8 和附表 4 限制药物的差异时,液体口服药物会带来额外的挑战。MP 0139/20 药品处理政策包括要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制定管理 S8 和 S4R 口服液体药物的政策。本指导文件提供信息以支持对附表 8 和附表 4 限制性口服液体药物进行储存、测量和记录的适当实践。本指南旨在与 MP 0139/20 药品处理政策结合阅读。本指南并非旨在替代遵守法律、政策框架或医疗服务提供者 (HSP) 的政策和程序。2. 库存和供应临床区域应仅保留当前使用所需的 S8 和 S4R 口服液体的最低库存。当 S8 和 S4R 口服液体药物的容器包含多剂量时,一次只能使用一个液体容器。对于多剂量容器,应仅在需要时向临床区域供应新库存;在现有库存耗尽之前尽快供应,同时保持足够的库存满足患者需求。任何不再需要的 S8 和 S4R 口服液体药物库存应尽快转回药房。转移时应进行库存盘点。请参阅第 5 节有关管理转移时发现的任何可疑差异的指南。
1. 目的 本政策概述了西澳乡村健康服务 (WACHS) 对药品购买、订购、运输、记录以及退回和处置的要求。本政策的要求是对《2014 年药品和毒药法》(WA)、《2016 年药品和毒药条例》(WA)以及西澳卫生 MP 0139/20 药品处理政策的法律要求的补充。对于可能被转移或滥用的第 8 类(S8)和第 4 类限制(S4R)药物,还适用额外要求。安全、储存、记录保存和控制不足可能导致盗窃、未经授权使用或无法解释的损失。 2. 政策 法律对药物的储存和处理有最低标准,西澳卫生政策也规定了额外要求。必须为所有 S4R 和 S8 药物维护保管链,以确保在每个交易点明确责任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