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R 在全球拥有 1000 多架飞机,开发了一整套创新且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以补充运营商自身的能力。ATR 培训中心成立于 1989 年,旨在满足公司的需求并提供创新且具有成本效益的培训。十年后,ATR 培训中心成为首批被 JAA 认可为类型等级培训组织 (TRTO) 和维护培训组织和展览 (MTOE) 的中心之一。2012 年,ATR 成为第一家获得 EASA 认可的 FR.ATO.0001 证书的认可培训组织 (ATO) 的公司。2017 年,超过 3,500 名学员参加了我们的课程。如今,ATR 已在美国开设了一家经 FAA 认证的 142 部分培训中心。
当局 – 指科索沃共和国民航局,私人飞行员执照教学设施(PPL 设施) – 按照 JAR-FCL 2.125,获得授权开展获取私人飞行员执照的专业培训的法人实体,飞行训练组织(FTO) – 获得授权开展获取飞行员执照和授权的专业培训的法人实体,JAA 成员国 – 签署关于制定、接受和实施联合航空要求的协议,该协议于 1990 年 9 月 11 日在塞浦路斯签署,联合航空当局(JAA) – 欧洲民航会议(ECAC)的附属机构,由负责为成员国颁布民航领域法规的机构代表组成,联合航空要求 - 飞行机组人员许可(JAR FC L) – 关于获取机组人员执照和授权的条件和程序的航空法规。 JAR-FCL 2 包含有关飞行机组成员(直升机飞行员)许可的规定,飞行员执照(直升机)——持有人可以根据执照中规定的授权和所持执照类型执行直升机飞行机组成员职责的文件,类型等级培训组织 (TRTO)——获得类型授权的法人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