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不得打开超过 500 英尺长的沟渠 - 挖掘物应放置在沟渠的上坡侧 - 脱水作业产生的废水应经过过滤或通过经批准的沉积物捕集装置,并以不会对场外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方式排放 - 用于回填沟渠的材料应经过适当压实,以尽量减少侵蚀并促进稳定 - 重新稳定应按照标准完成。& 规范。VESCH 的 3.32 或 3.33 - 应遵守适用的安全法规 承包商应在工作完成后通知 DPW-Environmental 安排检查。此次检查将确保满足 VESCR、VESCH 和最低标准 16 的要求。DPW-ENVIRONMENTAL 联系点
• 根据《建筑通用许可证》(VAR10)的要求,应在施工活动的《雨水污染防治计划》(SWPPP)中保留一份已签署并注明日期的本协议副本(如适用)。 • 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受干扰区域应在颁发符合 VESMP 和 VPDES《建筑通用许可证》(VAR10)要求的当地入住证之前达到最终稳定状态(如适用)。这包括在施工现场任何部分达到最终坡度后七天内对裸露区域进行永久或临时土壤稳定处理的要求。最终稳定处理的定义是完成现场所有土壤扰动活动,并在未经永久稳定的裸露区域建立永久植被覆盖。在实现均匀(例如,均匀分布)、成熟到足以存活并能抑制侵蚀的地面覆盖之前,不得认为永久性植被已经建立。 • 此地块的开发后覆盖条件应符合弗吉尼亚州土地径流减少方法 (VRRM) 合规工作表,该工作表已获批准用于分区建设计划(如适用)。 • 应尽可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物业的建设后径流,并应加以控制,以防止洪水或侵蚀损害邻近或下游物业。为满足此要求,我同意引导:o 尽可能最大程度地将屋顶径流以非侵蚀性片流的形式引导至物业上植被良好的区域,o 尽可能最大程度地将不透水表面(例如车道、停车区、人行道)的径流以非侵蚀性片流的形式引导至物业上植被良好的区域,以及 o 尽可能最大程度地将草坪径流以非侵蚀性片流的形式引导至物业上未受干扰的自然植被区域。• 现场、工程、材料和计划应随时可供詹姆斯市县正式授权官员检查。 • 只允许在项目计划中指定和批准的区域进行清理或平整。清理范围之外不允许储存材料或扰动土地。不得扰动的区域应采用雨水和资源保护部门批准的围栏方法进行保护,并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维护。• 业主/开发商应在任何情况下在最初扰动土地时安装沉积物控制结构,以防止场外沉积。此类沉积物控制结构应为淤泥围栏、砾石过滤护堤、沉积物收集器、周边护堤或其他可在物业上捕获沉积物的结构。这些结构应放置在批准计划中所示位置的清理范围之内。可以调整建筑物的位置以确保所有受干扰区域的径流都流向建筑物。• 所有沉积物控制建筑物均应保持有效的运行状态。• 所有土壤堆都应受到沉积物控制措施的保护或播种并覆盖覆盖物,如最新版《弗吉尼亚州侵蚀和沉积物控制手册》(VESCH)或《弗吉尼亚州雨水管理手册》中所述。• 在清理地块之前,应首先安装施工入口,并按照最新版《弗吉尼亚州侵蚀和沉积物控制手册》(VESCH)或《弗吉尼亚州雨水管理手册》的规定进行安装。所有车辆的进出都应通过已安装的施工入口,以防止沉积物(即泥浆)流到公共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