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东盟分类法的最新版本可能需要一些完善来澄清一些歧义并避免意外后果。分类法中第2版中的CPO分类表明,在区分减弱和不减弱的CFPP方面不足。此分类可能会无意中将减弱的CFPP包括在提前退休计划中。此外,分类法对发电活动的分类似乎有限,因为它排除了配备有碳捕获技术的简化燃煤电厂的电力。即使分类法不能直接禁止从化石燃料发电,这与环境目标1(EO1)缓解气候变化的原则一致,即使分类法并没有完全禁止化石燃料发电。幸运的是,只要由CCUS(CCUS)(如最终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GHG)排放)满足TSC的要求,东盟分类法版本已指定了配备了减排技术(例如CCUS)的CFPP。
5.5%,2026 年:4.8%,2027 年:4.5%;假设水电保持不变。假设核电的增长率每年保持一致。资料来源:ARE 分析,基于国家统计局的输入。国际能源署最近预测,假设天气条件正常,水电产量反弹,从今年开始,可再生能源和核电预计将满足几乎所有的增量电力需求。9
2022 年,天然气价格高企导致欧洲发电燃料大量转向煤炭,尽管由于风能和太阳能的增长不足以完全抵消水力和核能发电量的下降,天然气和煤炭发电量均有所增加。在中国,夏季高温导致水力发电量低,这大大推动了煤炭发电量的增长。8 月份,中国煤炭发电量同比增长约 15%,超过 500 太瓦时 (TWh)。这一月度发电量高于除印度和美国以外的任何其他国家的年度煤炭发电总量。在印度和中国,煤炭是电力系统的支柱,而天然气仅占发电量的一小部分,因此天然气价格上涨对煤炭需求的影响有限。尽管如此,这些国家的煤炭使用量增加已经取代了部分天然气,而其他地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天然气。2022 年,煤炭发电量将创下新高,超过 2021 年
尽管停止新煤电项目是实现气候目标的必要步骤,但要避免气候变化的最坏影响,就需要采取紧急和雄心勃勃的行动来转型现有的煤电厂。为了保持通往 1.5°C 未来的道路,国际能源署的净零情景指出,发达经济体必须在 2030 年前逐步淘汰未减排的煤炭,世界其他国家必须在 2040 年前这样做。5 煤炭退役数量正在增加——自 2016 年以来已退役 180 吉瓦——但煤炭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发电来源。6,ii 在许多发展中经济体中,煤炭是长期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规划规范的关键要素,从而形成了复杂的利益竞争格局。亚洲是这种情况最明显的地区,目前亚洲占全球煤炭船队的 73%,占全球煤炭产量的 76%。7,iii
执行摘要的气候和能源政治在澳大利亚已经分歧,但是对于确切的分界线运行尚无确定性。社会科学研究长期以来一直将能源确定为社会竞赛的关键领域。有关该主题的学术文献迄今已关注社区或政策专家辩论的特定能源技术的支持或缺乏支持。该项目将公众接受研究的社区级别的关注与“倡导联盟”的政策研究概念相结合,以便对塑造能源辩论的关键力量的全面理解。通过该项目,我们试图确定所谓的话语联盟,从而产生一种共同的谈论和思考能源政治的方式。通过此项目解决的关键问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