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ay委员会针对规划应用的碳指南和S36和S37同意支持开发管理流程,以确定针对国家规划框架4的政策2的规划应用程序,该过程要求“将开发建议放置并设计为最小化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气体的排放量尽可能最小化”,并且“尽可能地将开发建议都适应和设计,以适应当前和未来的变化,以适应现行和未来的风险。阈值本指南将适用于:10个或更多单位的住宅开发项目商业,工业,零售,休闲,基础设施的发展,其中地板空间为1,000平方米相关的5MW或更多与能源相关的开发项目(包括电池存储,网格基础设施和能源生产))。要求在规定的阈值中的所有计划申请都必须提交以下信息。提交应解决本指南中提出的问题,适合开发:概述开发,关键碳和气候注意事项•简要概述了开发以及对整个寿命减少的主要考虑因素。•开发如何满足当前气候和未来气候场景的需求?该开发如何考虑未来的气候风险,或者如何适应未来的这些变化?全寿命评估•将使用哪种全国认可的碳评估方法(例如,bs en 15978,还有RICS Professional声明的其他指导),为什么选择了这种方法?•在拟议的开发中将在哪里发生体现的碳排放,如何将其测量和最小化?通过来源和开发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提供了体现碳排放的故障。•在拟议的开发中将在哪里进行操作碳排放,如何通过设计来衡量和最小化这些排放?通过来源和开发生命周期阶段提供了操作碳排放的分解。•零净排放在拟议开发的背景下意味着什么,什么时候可以实现?在这一开发中将如何实现净零排放,包括将实施的特定低碳测量或可再生能源系统?•如果拟议的开发未达到净零排放量,则提供年度碳排放量的估计,这些碳排放量将需要抵消以实现净净零(请参阅碳固换说明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