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公约》第43条和第44条,该室判决不是最终判决。在交货后的三个月内,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将案件转交给法院大会。如果提出了这样的请求,则五名法官的小组认为该案是否值得进一步检查。在那个事件中,大会会审理此案并做出最终判决。如果拒绝转介请求,则会判决将在当天成为最终判决。一旦判决成为最终决定权,就会将其传输给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以监督其处决。有关执行过程的更多信息,请参见:www.coe.int/t/dghl/monitoring/execution。
青少年司法服务主要通过权力下放模式提供,治理由 1998 年《犯罪与混乱法》在当地实施。该模式要求相关地方当局的首席执行官与警察、卫生和缓刑等法定合作伙伴合作,最终负责。HMIP 的检查和随后的专题报告与青少年司法服务的运营有关,因此通常很少直接向司法部或中央政府提出建议。尽管如此,司法部承认其在倡导和推动变革方面发挥着关键的系统领导作用,使青少年司法系统在预防儿童和青少年犯罪方面更有效、更高效。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司法部负责协调制定 HMIP 青少年专题检查的行动计划。
儿童因安全拘留而获得儿童照料身份,而这种身份的适用方式大不相同。由于照料计划不力,而且他们的社工对刑事司法系统和安全遗产程序缺乏了解,因此他们应获得的援助并不总是足够好。因此,儿童并不总是能及时获得基本生活用品,例如用于支付电话费(包括给社工打电话的电话费)和必需品的零花钱。被判刑儿童的家人会得到安全遗产探访的旅行费用帮助,但被拘留儿童的家人依赖青少年司法和儿童服务机构的援助,而这些援助并不总是能得到。当儿童在安全遗产中时,社工没有充分实施针对儿童情况的照料计划规定。因此,“照料身份”的好处并没有实现,无法改善儿童的情况。该领域需要国家标准和指导。
第 2 条 - 一般原则 1. 如第 2 条所述,承认可以访问 Formez PA 制定并永久保存的文件和规定。 22,第 1 段,信函。 b) 法律编号241/1990,适用于“所有私人主体,包括具有公共或广泛利益的主体,他们具有直接、具体和当前的利益,与受法律保护的情况相对应并与请求访问的文件有关”。 2. 不允许提出涉及整个类别的文件或规定的通用请求或旨在对研究所活动进行一般控制的请求。 3. Formez PA 没有义务处理其拥有的数据或信息以满足收到的访问请求。 4. 如艺术所示。第22条法律第5款241/1990,“公共机构获取行政文件应遵循忠诚的机构合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