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 (AI) 已经突破了创造力研究。创造性人工智能系统的进步挑战了创造力的共同定义,传统上该定义侧重于五个要素:参与者、过程、结果、领域和空间。此外,科学家和艺术家等创意工作者越来越多地在他们的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而共同创造力的概念已经出现,用来描述人机混合的创造力。这些问题引发了一个问题:在人工智能时代,创造力是否需要重新定义。目前,共同创造力主要在预先组织的实验室环境中的计算机科学框架内进行研究。这项研究从人类科学的角度出发,采访了 52 位在芬兰使用人工智能的计算机科学家和新媒体艺术家。结果表明,科学家和艺术家使用相似的元素来定义创造力。然而,人工智能在科学和艺术创作过程中的作用不同。科学家需要人工智能来产生准确和值得信赖的结果,而艺术家则使用人工智能来探索和玩耍。与科学家不同,一些艺术家也认为他们与人工智能合作的工作是共同创造的。我们认为共同创造力可以解释人工智能时代的当代创造过程,并应该成为未来创造力研究的重点。
摘要 组织越来越多地转向人工智能 (AI) 来支持服务开发和交付。人工智能和人类的行为都需要组织和协调。最近,文献中讨论了自动化-增强悖论。自动化意味着机器接管人类的任务,而通过增强,人类和机器紧密合作以执行不同的任务。在本文中,我们研究了人类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协作如何在不同的组织协调机制中展开。使用明茨伯格的协调机制 (1989),我们分析了一家提供个性化素食食谱的案例公司中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分工。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需要建立某些主要的协调机制(直接监督和规范标准化)才能使人工智能正常运行。我们发现人工智能可以控制服务扩展和服务个性化(增强),而人类则控制服务改进(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