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文;1.B.确保其他基于人工智能的风险评估在附件三中被归类为“高风险”;3.禁止在移民管理中使用人工智能测谎仪和类似工具;4.预测分析系统:A.将附件三中移民、庇护和边境控制管理中的预测分析系统列为“高风险”;B.禁止为拦截、限制和防止移民而进行预测分析;5.移民背景下的生物识别技术:A.将附件三中移民、庇护和边境控制管理中的生物识别系统列为“高风险”;B.禁止在公共场所进行远程生物识别; C. 禁止在公共场所进行远程生物特征分类,以及任何歧视性的生物特征分类;6.将用于边境监控和监视的人工智能系统列为附件三中的“高风险”;7.确保用于证据评估的人工智能是“高风险”的,并包含在附件三中;8.修改第 83 条,确保作为欧盟大型 IT 数据库一部分的人工智能属于 AIA 的范围。
(1) 国家援助的透明度对于正确应用条约规则至关重要,可提高合规性、增强问责制、同行评审,并最终提高公共支出效率。鉴于透明度的重要性,尤其是为了使委员会条例 (EU) No 651/2014 2 中的公布门槛与所有最近修订的委员会国家援助指南和框架中规定的新门槛保持一致,附件三中提到的有关个人援助奖励的信息必须公布的门槛应设定为 100,000 欧元。对于从事初级农业生产和从事渔业和水产养殖业(第 2a 条适用的除外)的受益人,该门槛应相当于 10,000 欧元,对于涉及第 16 条下由 InvestEU 基金支持的金融产品的援助,该门槛应相当于 500,000 欧元。对于超过这些门槛的个人援助,附件三中提到的信息需要在援助发放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布。对于不超过这些门槛的援助,第 9 条第 1 款第 (a) 和 (b) 点规定的信息可以在稍后的时间公布。
基本权利当局或机构:第 77 条 AIA - 组成:监督或执行联盟法律规定的保护基本权利(包括不受歧视的权利)义务的国家公共当局或机构,涉及附件三中提及的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使用。 • 索取和访问与使用附件三所述的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有关的任何创建或维护的文件,前提是这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有效履行其职责是必要的;要求市场监督机构通过技术手段组织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测试;必须由收到与严重事件或对基本权利构成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相关通知的市场监督机构告知。
欧洲议会目前正在制定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法规:《欧洲人工智能法》(AI 法),该法案目前以公开草案形式发布(《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制定人工智能协调规则(人工智能法)和修订某些联盟立法法案的提案》,2021 年 4 月,可从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52021PC0206 [1] 获取)和最近的妥协修订版本(机构间文件 2021/0106(COD),2022 年 11 月 11 日,可从 https://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eu/wp- content/uploads/2022/11/AIA-CZ-Draft-General-Approach-11-Nov-22.pdf [23]),其中有重大更新可能会获得批准,包括将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列为法规附件三中人工智能系统的高风险用例。
借助“智能结账与报告”解决方案,安永考虑了整个财务流程链并将其分为五个主要阶段。我们的方法从第一阶段的交易处理开始,包括实际结账前的所有流程,例如 PtP、OtC、工资单、固定资产会计等等。接下来是第二阶段的月度、季度或年度结账,其中考虑报告包流程和单一财务报表的编制以及合并阶段三中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在第四阶段,我们考虑外部报告(向资本市场报告),然后在第五阶段考虑控制,包括内部管理报告和预测程序。本章将重点介绍交易处理、结账和报告阶段。在每个领域,我们都会将法律和监管要求与流程、可能的技术解决方案和组织方面一起考虑,以实现最佳结果。
细菌感染的负担和疫苗的作用细菌感染是2019年第二大死亡原因,全球总计770万人死亡[1]。超过50%的死亡人数是由五种病原体 - 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肺炎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克雷伯氏菌肺炎和假单胞菌 - 铜绿假单胞菌 - 所有这些都与增加的抗抗抗菌抗性相关。疫苗可以减轻抗菌抗性和易感细菌病原体的全球负担。但是,与新疫苗的开发相关的失败率为94%,目前只有十种可用于细菌疾病的可用疫苗[2]。从2022年开始,总共有61名候选疫苗在临床三中,而有94例在细菌疾病的临床前开发中i。尽管如此,技术和经济局限性都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驱动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市场主导、急用先行、跨界融合、协同推进、自主创新、开放协作”的原则,立足国内需求,放眼国际,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标准体系,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加快创新技术与应用转化为标准,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推动创新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注重对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机器人、车联网等相关标准体系的统筹和支撑。深化人工智能标准国际交流合作,注重国际国内标准协同,充分发挥标准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保障高质量发展。
• 为“不可接受的”和有限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引入强大且一致的更新机制,以便随着技术的发展,可以更新属于这些风险类别的系统列表,使用目前提出的将新的高风险系统添加到附件三(见第十一篇章)的相同更新机制。这必须允许将新系统指定为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因此归类为禁止的做法(第二篇章第 5 条),或构成有限风险/操纵风险(第四篇章第 52 条),因此要承担额外的透明度义务; • 分别在第 5 条和第 52 条下列出“不可接受的”和有限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标准清单,以促进更新过程,为人工智能开发者提供法律确定性,并通过确保受影响的个人免受危险和潜在操纵的人工智能应用的侵害来增进信任; • 确保附件三中列出的高风险“区域”(即八个区域标题)可以根据第 XI 章机制进行更新或修改,以允许修改现有区域标题的范围,并将新的区域标题纳入“独立”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范围; • 扩展附件三,以包括更全面的高风险系统列表,例如: ◦ 将区域标题 1 扩展为所有使用物理、生理、行为
监管人工智能对于确保高水平的消费者保护以及我们社会的公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BEUC 欢迎委员会在这方面采取主动行动。但是,《人工智能法案》提案需要进行实质性改进,以保证消费者获得所需的保护,并可以相信人工智能会尊重他们的权利和自由。本立场文件包含一系列针对委员会《人工智能法案》提案的建议(范围、定义、协调、禁止的做法、风险和一致性评估以及人工智能系统的其他义务、标准化、执法等)。BEUC 的主要建议:提案必须具有更广泛的范围,并施加适用于所有人工智能系统的基本原则和义务,例如关于公平性、问责制和透明度。• 应扩大《人工智能法案》的范围,以充分监管除目前被归类为“高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之外的其他人工智能系统,例如智能电表、人工智能驱动的联网玩具、虚拟助手或组织人们在社交媒体上看到的内容的人工智能。• 欧盟使用的所有人工智能系统,包括中风险和低风险系统,都应遵守《人工智能法案》中确立的一套共同原则(例如透明度、公平性、非歧视性)。• 应扩大附件三中现有的“高风险”应用列表,以包括其他人工智能应用。例如,用于评估保险费的人工智能以及人工智能支付和借记收集服务。
我们最近在《肠道》中报道说,微生物对早期妊娠糖尿病(GDM)的诊断学涉及,从第一学期开始(T1),其他小组持续表明,在第二三中(T2)和第三三年(T2)(T3)(T3)(T3)中,女性患有Microtobiota dismbibiobios。2在继续进行T1研究时,我们现在有数据表明,饮食干预措施(GDM的首选和主要治疗方法)部分通过改变肠道菌群而有效。To elucidate the causal role of the microbiome on GDM, we performed faecal micro- biota transplant (FMT) of samples from age/body mass index-matched women with and without GDM (n=5 each, table 1 and online supplemental table 1) in T2 and in T3, following dietary inter- vention, to germ-free mice to elucidate microbiome-mediated effects of diet on GDM(图1A)。对供体样品的回顾性分析表明,无论三个月如何,各组之间的不同微生物组成(图1B,C);没有发现差异丰富的分类单元。为了检查FMT对GDM表型的影响,进行了腹膜内葡萄糖耐受性测试。在每个三体中的组之间观察到葡萄糖代谢的变化(图1d,e)。在饮食干预之前,在T2女性的FMT的小鼠中,我们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