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监管公告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 条的规定刊发。 兹载列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关于部分董事自愿延长不减持公司股份期限的公告》,仅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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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本有限保修是 Stryten Energy 提供的唯一保修。本文件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排他性的,并取代所有其他明示、暗示或法定的保证,包括适销性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保证。原始用户不得转让或转移本有限保修,它规定了因任何锂电池缺陷或故障而产生的所有索赔、损害或损失的唯一补救措施。在任何情况下,Stryten Energy 均不对任何责任理论下的间接或附带损失或损害负责。如果电池的 BMS 缺失或损坏,导致无法可靠地检索使用数据,则电池使用量将按以下方式计算:自交付以来的天数 x 额定容量 x 2.5。如果发生以下索赔,原始用户应立即通知 Stryten Energy 销售代表,并按照指示将电池退回 Stryten Energy 指定和授权的服务中心。将电池运送到服务中心以及将维修好的电池或更换电池运回所产生的所有运输和其他处理费用将按上述规定支付。当 Stryten Energy 按照本协议提供更换电池或维修现有电池时,原始用户将向 Stryten Energy 转让与电池相关的所有所有权和权益。如果在维修或更换锂电池之前,原始用户选择接收 Stryten Energy 短期租赁电池,则原始用户应向 Stryten Energy 支付适用于此类维修合理占有期的标准短期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