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共和国政府 地方政府和农村发展部 招标编号 MLGRD/GRZ/C/008/24 征求意向书 (EOI) 征求为赞比亚共和国政府起草市场和公交车站条例的咨询服务意向书 (EOI) 征求为赞比亚共和国政府起草市场和公交车站条例的咨询服务意向书 (EOI) 背景 地方政府和农村发展部具有监管市场和公交车站的法定职责。 《市场和公交车站法案》于 2007 年颁布,旨在规定赞比亚市场和公交车站的建立和管理。尽管该法案已经存在十六 (16) 年,但尚未制定任何法规来规范市场和公交车站。这使得难以规范公交车站和市场的运营,导致不符合该法案的基本要求。此外,该行业的特点是报告机制不受控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管市场和公交车站的运营、缺乏或未对固体废物进行管理以及街头未经授权的交易。因此,未经授权的人员接管了城市、市政当局、镇议会和周边地区的公交车站和市场的管理,剥夺了地方当局提供市政服务所急需的收入,并使这些地区变得过于拥挤、肮脏,阻碍了交通畅通,包括堵塞了商店门面。此外,在未经规划的区域,如街道、铁路线、建筑人行道、购物中心和排水沟旁,出现了非法建筑,这些建筑不仅对市场经营者本身构成危险,而且对公众的健康构成威胁,并因随意倾倒固体废物而导致排水沟堵塞。政府曾多次试图改善和纠正这种情况,包括进行突击检查、清理市场和公交车站、鼓励公众开展保持城镇清洁的运动以及建造更多更大的市场和公交车站,以创造足够的交易和通勤空间。为了纠正上述情况,需要根据《市场和公交车站法》制定适当的法规,以确保市场和公交车站得到有效监管。
2016 年马来西亚的电力消耗 (114 TWh) 较 2008 年 (92 TWh) 增长了近 65%。然而,这些能源大部分来自煤炭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 [1]。具体来说,马来西亚的交通运输部门严重依赖石油产品,每年产生约 7000 万公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2]。公路运输是造成这一排放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绿色和可再生能源出行现已成为世界各地的优先事项,旨在通过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和对环境的有害影响来彻底改变交通运输部门。电动公交车就是其中一个例子。虽然电动汽车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希望的选择,但这些汽车的充电仍然来自化石燃料发电厂。马来西亚计划到 2030 年,凭借国家汽车公司的产能,推出 100,000 辆电动汽车和 2000 辆电动公交车 [3]。每行驶 160 公里,为 10 万辆电动汽车 (EV) 充电需要 3300 兆瓦的电力 [4]。减少对传统电网依赖的替代方法之一是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之前的研究已经为电动汽车设计了太阳能光伏系统,例如,中国的一项可行性研究表明,太阳能光伏系统可以产生公交车充电所需能源的 55%,每千瓦时的电力成本与电网价格相比可以降低 [5]。孟加拉国的另一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称,太阳能光伏系统产生的电力中约有 23% 用于给电动汽车充电,其余的则出售给国家电网 [6]。利用太阳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减少 MD,从而降低电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