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a) 行政指令 72,“国防部长办公室 (OSD)、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 (OCJCS)、联合参谋部和华盛顿总部服务处 (WHS) 福利和娱乐协会章程”,2006 年 9 月 21 日,经修订(特此取消) (b) 国防部指令 5105.53,“行政和管理主任 (DA&M)”,2008 年 2 月 26 日 (c) 国防部副部长备忘录,“重新设立国防部长助理负责情报监督和行政和管理主任”,2021 年 1 月 11 日 (d) 国防部指令 1015.08,“国防部文职雇员士气、福利和娱乐 (MWR) 活动和支持性非拨款基金工具 (NAFI)”,2005 年 12 月 23 日 (e) 国防部指令1015.15,“非拨款基金工具的建立、管理和控制以及支持资源的财务管理”,2007 年 10 月 31 日,经修订 (f) DoD 1015.8-R,“国防部平民士气、福利和娱乐 (MWR) 活动和支持性非拨款基金工具 (NAFI) 条例”,1985 年 11 月 1 日 (g) 华盛顿总部服务备忘录,“批准对行政和管理主任办公室 (ODA&M) 国防部发行的行政变更,第 2 阶段”,2022 年 3 月 21 日 (h) 公法 116-283,“2021 财年 William M. (Mac) Thornberry 国防授权法案”,2021 年 1 月 1 日 (i) 国防部副部长备忘录,“国防部首席管理官的解散和重新调整职能和职责”,2021 年 1 月 11 日 (j) 国防部 7000.14-R,第 13 卷,“国防部财务管理条例 (FMR):非拨款资金政策”,现行版本 (k) 国防部指令 7600.06,“非拨款资金工具 (NAFI) 和相关活动的审计”,2012 年 11 月 5 日 (l) 国防部指令 4105.67,“非拨款资金 (NAF) 采购政策和程序”,2014 年 2 月 26 日,经修订 (m) 国防部指令 1400.25,“国防部文职人员管理系统”,日期因卷而异 (n) 陆军条例 215-3,“非拨款资金工具人事政策”,2015 年 9 月 16 日 1 (o) 陆军条例 215-1,“军事士气、福利、娱乐项目和非拨款基金工具”,2010 年 9 月 24 日 1
(2) 建立用于国防部供应链物资管理的标准术语。b. 卷。本卷实施参考文献(d)中建立的政策,分配职责,并规定与物资维修、改造、大修、生产、制造和测试相关的国防部供应链物资管理流程的程序。2. 适用范围。本卷适用于国防部长办公室、各军事部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和联合参谋部、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部门以及国防部内所有其他组织实体(在本卷中统称为“国防部组成部分”)。3. 职责。见附件 2。
(1) 重新发布 DoD 4160.21-M(参考 (d))。(2) 实施国防部个人财产处置的法定权力和法规,以及该计划的范围和适用性。(3) 定义参与国防物资处置计划的人员和机构的职责。(4) 提供多余财产和废料的处置程序。(5) 提供财产捐赠、贷款和交换的程序。2.适用性 a.本卷适用于国防部长办公室、各军事部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和联合参谋部、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部门以及国防部内所有其他组织实体(本卷中统称为“国防部组成部分”)。
确保国防部的科学技术信息 (STI) 得到适当管理,使科学知识和技术创新能够被授权接收者充分获取,同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确保信息受到必要的保护。2. 适用性。本卷:a. 适用于:(1)国防部长办公室、各军事部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和联合参谋部、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部门和国防部内所有其他组织实体(在本卷中统称为“国防部组成部分”)。(2)由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先进技术开发计划组成的科学技术 (S&T) 计划,这些计划被确定为预算
目标,并为 RC 成员的人员数据的维护和报告提供总体指导。2. 适用性。本卷适用于:a. OSD、军事部门(包括任何时候的海岸警卫队,包括与国土安全部达成协议后成为该部门的一个服务时)、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和联合参谋部、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部以及国防部内所有其他组织实体。b. 分配给预备役和待命预备役的军官、准尉和士兵,以及退役预备役的某些成员。(1)在预备役或待命预备役中以现役或非现役状态服役的 RC 的所有军人。
(2) 根据《美国法典》第 10 篇第 1587a 条,为国防部 NAF 员工在 NF-6 薪级范围内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估系统(参考 (d)),规范高级 NAF 管理人员的总薪酬金额,以实现国防部高级 NAF 管理人员和国防部高级拨款基金 (APF) 管理人员绩效之间的薪酬平等。2.适用性。本卷:a.适用于国防部长办公室、各军事部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和联合参谋部、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部门以及国防部内所有其他组织实体(在本说明书的这一卷中统称为“国防部组成部分”)。
分配职责并提供 DFSP 指导。2. 适用性。本手册适用于国防部长办公室、各军事部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和联合参谋部、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部门以及国防部内的所有其他组织实体(在本手册中统称为“国防部组成部分”)。3. 政策。根据参考 (f),国防部的政策是,国防部将向授权的军事和文职人员提供高质量且具有成本效益的食品服务。4. 职责。见附件 2。5. 程序。见附件 3 至 9。6. 可发布性。批准公开发布。本手册可在指令司网站 https://www.esd.whs.mil/DD/ 上获取。
卷:(1)根据美国法典(U.S.C.)第 10 篇第 1784 节(参考(c))、联邦法规第 5 篇第 213 和 315 部分(参考(d))以及第 12568 号行政命令(参考(e)),制定国防部政策、授权和规定程序,以改善驻扎在世界各地的现役军人配偶的就业机会。 (2)取消国防部 1400.25-M 第 315 章(参考(f))。 2. 适用性。本卷:a. 适用于国防部长办公室、军事部门、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办公室和联合参谋部、作战司令部、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国防机构、国防部实地活动部门以及国防部内所有其他组织实体(以下统称为“国防部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