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OR 2016 年,丹麦国家银行和金融部门建立了一个自愿但具有约束力的公私合作论坛:金融部门运营弹性论坛 (FSOR)。目的是提高金融部门的运营弹性,包括对网络攻击的弹性。1 FSOR 的工作基于风险分析,该分析可确定该行业面临的最大风险。它为联合缓解措施制定了方向,包括一个危机管理团队,以确保在发生系统性危机时整个行业采取协调行动。FSOR 的参与者是最核心的金融机构、NFCERT、利益集团组织和当局,包括 CFCS。丹麦国家银行担任 FSOR 主席并提供秘书处服务。在 nationalbanken.dk 上了解有关 FSOR 的更多信息(链接)。
cc/s&b/and/2024-25/030 15.04.2024夫人/先生,《 SEBI(LODR)条例第30条规定的披露》,2015年:根据第30条规定的第30条和其他适用的sebi法规(列表义务和披露要求)的法规,2015年,我们建议全球范围的标准条例,该规定已适用了SEBINATION,我们建议全球范围。 (SBI)到BBB-/stable/A-3。S&P还将SBI的独立信贷资料(SACP)确认为BBB。 SBI评级的前景保持稳定。 (附加报告)S&P还将SBI的独立信贷资料(SACP)确认为BBB。SBI评级的前景保持稳定。(附加报告)
本 RFP 并非印度国家银行的要约,而是对潜在公司的提案邀请。除非印度国家银行的正式授权官员签署了正式合同,否则提案征询流程不产生任何合同义务。印度国家银行保留要求一家或多家公司提交提案或澄清说明,或完全取消该流程的权利。任何公司均无义务回应或继续回应。印度国家银行保留在流程中以及在选定临时公司后(无需重新发布整个 RFP)更改规范的权利。各方应完全负责其在参与 RFP 回应、尽职调查、合同谈判和提案准备流程时产生的成本和费用。本提案征询的条款和回应中提交的信息应被视为印度国家银行的机密信息,未经印度国家银行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您披露任何机密信息,您应在回应之前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印度国家银行。
邀请了符合条件的印度公民的申请,以任命印度国家银行的文书干部的初级助理(客户支持和销售)。候选人只能在一个州/UT中申请空缺。候选人只能在此招聘项目下出现一次。申请特定状态/UT空缺的候选人应在指定的该州/UT的指定选择的本地语言中精通(阅读,写作,口语和理解)(在给定的空位表中针对每个状态/UT中提到)。将作为选择过程的一部分进行指定选择的本地语言的知识测试。它将在合格在线主考试后,但在加入银行之前进行。未能符合此考试资格的候选人将不会被任命。生产第十或第12标准标记表/证书的候选人研究了指定的本地语言,即可进行语言测试。尚未为招募初级员工的圆圈转移 /国家间转移提供。
ACH:自动清算所 AOCI:累计其他综合收益(损失) AQR:资产质量评级 ASC:会计准则编纂 ASU:会计准则更新 ATM:自动柜员机 BBCC:商业银行信贷中心(小型企业) CECL:当前预期信用损失 CFPB: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普通股:老国家银行普通股,无票面价值 COVID-19:2019冠状病毒病 DTI:债务收入比 FAS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DI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HLB:联邦住房贷款银行 FHLBI:印第安纳波利斯联邦住房贷款银行 FHTC:联邦历史税收抵免 FICO:费尔艾萨克公司 First Midwest:First Midwest Bancorp,Inc. GAAP: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GDP:国内生产总值 LGD:违约损失 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LIHTC:低收入住房税收抵免 LTV:贷款价值比 N/A:不适用 N/M:无意义NASDAQ: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NMTC:新市场税收抵免 NOW:可协商的撤回令 OCC:货币监理署 PCD:购买信贷恶化 PD:违约概率 PPP:薪资保护计划 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项目投资税收抵免 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TDR:问题债务重组 UMB:UMB 银行,n.a.
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已获得爱尔兰中央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主管当局批准,根据经修订的《欧盟条例》2017/1129(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条例”),作为一份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发布的基本招股说明书,旨在提供有关根据本计划发行的票据的信息。本基本招股说明书自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当基本招股说明书不再有效时,在出现重大新因素、重大错误或重大不准确之处时,补充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的义务将不适用。中央银行仅批准本基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银行的认可,也不应被视为对本基本招股说明书所涉票据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票据的适宜性。此类批准仅适用于根据本计划于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的票据,这些票据将根据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2014/65/EU(经修订,简称“MiFID II”)的规定在受监管市场上交易,和/或将在欧洲经济区(简称“EEA”)的任何成员国公开发售,但必须发布招股说明书。已向爱尔兰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代码为 Euronext Dublin)(简称“Euronext Dublin”)提出申请,要求将根据本计划发行的票据(豁免票据(定义见下文)和瑞士国内票据除外)在本基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纳入 Euronext Dublin 的正式上市名单(简称“正式上市名单”)并在其受监管市场上交易。Euronext Dublin 的受监管市场是符合 MiFID II 规定的受监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