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俄罗斯和委内瑞拉的国际航运出口管制 美国政府已针对某些出口到中国、俄罗斯和委内瑞拉的商品实施了扩大的出口许可证和出口备案要求。您必须在向这些国家/地区运送除常规商业文件(签证文件、书籍、已出版的手稿等)以外的任何物品之前通知出口管制官员。 装运前通知美国政府 一些以实物形式出口或手提到中国、俄罗斯和委内瑞拉的消费电子产品和研究相关设备现在需要在人口普查局的自动出口系统 (AES) 中进行出口备案,无论货物价值多少或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AES 备案仅适用于出口到其他实体/个人的手提物品。随旅客返回美国的“贸易工具”(电脑、手机等)通常不需要报告。如果需要 AES 备案,必须由出口管制官员或通过美国货运服务公司进行(需付费)。 FedEx、UPS 和其他托运人不会满足此备案要求。许多常见的消费品都列在商业管制清单上,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相机等。校园出口管制官 Monica Woltmon (exportcontrol@research.ucsb.edu) 可以协助您进行出口备案确定,还将确定是否需要/可以获得许可证/许可证例外。扩大出口许可证要求一些属于以下大类的物品、信息(请参阅下文了解例外情况)和软件现在可能需要这三个国家的出口许可证。您的出口管制官可以协助您确定是否需要联邦政府的出口许可证。
第72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2)于2018年4月9日至13日在国际海事组织(英国伦敦)举行。国际海事组织近日公布了第72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的会议记录、决议和通函。我们谨向大家通报有关此次会议及其审议结果的以下信息。 1.温室气体(GHG)相关措施,减少国际航运产生的温室气体(GHG)排放,国际海事组织正在考虑,迄今为止,已通过管理计划实施了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和能源效率法规(引入了空间能量管理计划(SEEMP)。 2016年10月举行的MEPC 70会议上,MARPOL附则获得通过,引入燃料消耗报告系统(DCS)作为提高船舶能源效率的进一步技术和操作措施。VI修正案获得通过。 (1)制定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战略 2015年通过的《巴黎协定》提出了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限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2摄氏度以内的全球目标。针对此,迫切需要制定减少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战略。在MEPC 70上,制定了减少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作计划(路线图),继之前的MEPC 71和闭会期间会议之后,有关应纳入IMO战略计划的内容正在继续讨论。本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包括以下候选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手段: (附件4:决议。参见 MEPC.304(72)。会议还商定,将于今年 10 月,即下一届 MEPC73 会议之前,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实施已通过的减排战略的后续计划。
学生将学习国际航运的推进系统和燃料及其碳排放。课程将介绍替代燃料,包括辅助技术,并提供支持性分析和考虑不同国际地区替代燃料的可用性差异。课程还将考虑使用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来补充现有电源,以及改变速度和路线以节省能源的影响。
1.第80届海环会于2023年7月7日以MEPC.377(80)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2023年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并于同日起撤销了2018年国际海事组织初始温室气体战略(MEPC.304(72)号决议)。 2. 国际海事组织 2023 年温室气体战略设定了到 2050 年左右实现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水平,并设定了两个指示性检查点,分别为 2030 年和 2040 年。新的目标水平确定为采用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的温室气体技术、燃料和/或能源,目标是到 2030 年使国际航运所用能源至少占 5%,争取达到 10%。 3. 国际海事组织将持续审查 2023 年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以期在 2028 年通过修订后的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
虽然本指南中的建议是根据现有最佳信息制定的,但其仅供参考,用户使用时应自行承担风险。Marisec Publications、国际航运公会或任何以任何方式参与提供信息或数据、汇编、出版或翻译、供应或销售本指南的个人、公司、企业或组织均不对本指南中提供的任何信息或建议的准确性、任何遗漏或任何因遵守或采用本指南所含指南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即使该后果是由于未采取合理谨慎措施造成的。
全球 90% 以上的贸易是通过海上运输进行的。空气污染、温室气体 (GHG) 排放和水下辐射噪音是国际航运的意外副产品。航运业意识到了提高能源效率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必要性。2018 年,国际海事组织 (IMO) 通过了一项关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初步战略 1 。这证实了国际海事组织致力于减少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并紧急致力于在本世纪尽快逐步淘汰这些排放。比利时政府希望通过“可持续航运计划”(转载于本报告附件 B)帮助船东迈向航运业更加环保、零二氧化碳和数字化的未来。该计划符合到 2050 年将航运业的二氧化碳 (CO 2 ) 排放量至少减少一半的国际目标。除温室气体外,国际海事组织还采取逐步减少氮氧化物 (NO x )、硫氧化物 (SO x ) 和颗粒物 (PM) 的措施,以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 2 。为帮助保护海上野生生物,国际海事组织的工作包括减少船舶的水下噪音 3 。2014 年,国际海事组织发布了减少商业航运水下噪音的非强制性指南,以解决对海洋生物的不利影响 [IMO MEPC,2014]。理想情况下,采取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也会减少水下噪音,但两者之间的联系并未得到证实
为了进一步减少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国际航运领域正在陆续出台促进使用零排放和低排放燃料的法规。国际海事组织目前正在讨论新的中期措施监管框架,目标是在2027年实施。在欧洲,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这一碳定价机制自2024年起已扩大到包括海运业。2025年,FuelEU Maritime将推出,以推动航运燃料的脱碳。随着这些法规的实施,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将成为成本因素,因此,战略性地减少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于海运业务的未来至关重要。
2018年4月9日至13日,第72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 72)在英国伦敦的国际海事组织举行。由于国际海事组织最近发布了会议记录、决议和通函,下面简要介绍一下MEPC 72所作的决定,供您参考。1.温室气体(GHG)排放 国际海事组织已经审议了针对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对策,目前已经实施了能源效率设计指数(EEDI)和船舶能源效率管理计划(SEEMP)。在MEPC 70上,通过了MARPOL附则VI的修正案,将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系统纳入其中,作为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的措施。(1)国际海事组织关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初步战略 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COP 21)协商一致通过了《巴黎协定》,并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出2℃以下的宏伟目标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此后,减少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也成为国际海事组织的当务之急。在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上,批准了制定国际海事组织关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综合战略的路线图。根据该路线图,MEPC 72 需要制定一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初始 IMO 战略。从 MEPC 71 开始,已经讨论了制定 IMO 战略。在本届会议上,通过了包括以下规定的初始 IMO 战略。(请参阅附件 4 中的 MEPC.304(72))为了制定初始 IMO 战略的后续行动,闭会期间工作组会议将于 10 月在 MEPC 73 之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