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服务主任 经济与发展服务部 奥沙瓦市公司 南中心街 50 号(8 楼) 安大略省奥沙瓦 L1H 3Z7 □ 需支付以下适用的处理费(请在提交申请前联系规划服务部门确认费用): o 场地规划批准或场地规划批准修正案的处理费为 5,835 美元,外加非住宅用地面积每平方米 0.45 美元 o 工程图纸处理费为 4,159 美元,外加每平方米 0.31 美元土地面积 o 场地规划批准或场地规划批准修正案的手续费为 5,835 美元,另加每单位住宅 381 美元(注:每单位最高费用为 79,568 美元) o 规定区域内包含 10 个或更少单位的纯住宅开发项目的手续费为 5,835 美元(不适用于 Oak Ridges Moraine) o 协议或修订协议的手续费为 4,244 美元 o 仅对微小更改收取 1,500 美元的手续费
只有完整的提交才会被处理圣露西港市 P&Z 文件编号规划和分区部门费用(不可退还)$ Arch.: $ (772) 871-5213 收据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项目名称:法定说明:项目工地位置:财产税 ID 号:详细描述开发项目特征和预期用途的声明:总平方英尺。结构:多户住宅项目的住宅单元数量和密度:公用设施和供应商:场地总面积和平方英尺:**估计员工数量:未来土地用途指定:分区:业主:姓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申请人或业主代理人:姓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项目建筑师/工程师:(公司、记录工程师、佛罗里达州注册号、联系人、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 我在此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我。我授权规划部门进入该物业进行检查。 - 我完全理解,在颁发建筑许可证和开始任何开发之前,所有计划和详细计划都必须根据分区条例第 158.237 至 158.245 节(含)由市政府审查和批准。 *当公司提交申请时,必须由公司官员签字。公司签名必须附有经批准的决议,授权个人签署此类申请。 注意:此申请上的签名承认尚未确定为该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足够公共设施的并发证书。在开发审查过程的这个阶段,无法保证公共设施服务的充分性。公共设施的充分性是通过并发性认证和颁发最终当地开发命令来确定的,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这可能是确定该项目所必需的。 业主签名 手写姓名 职务 日期
现有和拟议的出入口、道路、道路通行权或出入口地役权的尺寸、曲线半径和中心线 _________ 距现场 250 英尺内的对面车道和交叉路口 _________ 拟建道路、车道、停车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横截面细节,说明材料和厚度 _________ 加速、减速和超车道的尺寸 _________ 停车位、安全岛、交通通道和装卸区的尺寸 _________ 所需停车位和装卸位数量的计算 _________ 消防通道的指定 _________ 交通管制标志和路面标线 _________ 现场或通行权内现有和拟议的人行道/小路的位置 _________ 所有储存区和 设施 _________
首席规划官代表土地开发管理局,须遵守本决定通知中的条件,除非事先获得《2013 年土地开发控制条例》第 29 节对已批准细节的修改书面批准。原因:标准条件,定义开发条款并确保按照已批准的细节实施开发。4) 场地验证:所有场地边界、建筑物占地面积范围和拟议的土地重新分级范围应由开发商在开发开始前勘测、设置和清楚地标出,以供建筑检查员验证,并在初步土方工程后再次验证。原因:为了遵守政策 IZ1 和 H9 的要求,为了有序的布局选址和设计;建立和确保准确的设置;减少切入坡度,保护服务并避免可能侵占毗邻财产。 5) 在开发建设期间,不得对任何公共道路造成阻碍,不得修复因实施开发许可而对任何公共道路和其他公共或私人基础设施/结构造成的损坏。原因:根据规划政策 IZ 1(g),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并修复因批准的开发而直接对公共基础设施造成的损坏。
根据 1976 年《大都会土地规划法》及其后续所有修正案,芒德市必须完成并更新综合规划。《大都会土地规划法》 (MLPA) 解决了双城大都会区内地方政府单位的相互依赖问题,并要求采用协调的规划和方案。在制定规划时,规划机构必须与其他市政府机构、邻近社区、学区和县合作,以确保协调的区域规划。MLPA 还要求大都会委员会为大都会区制定全面的发展指南。
1.简介和背景 1.1 根西岛依法拥有“规划主导”系统来指导未来发展。根西岛议会(“议会”)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通过了岛屿发展计划(“IDP”),有效期为十年,除非议会延长。该文件必须与战略土地使用计划(“SLUP”)一致,并列出了岛屿的土地使用政策以及发展和规划局(“DPA”)在规划许可申请决策时要考虑的因素。1.2 根据《2005 年土地规划和发展(根西岛)法》,DPA 必须每十年至少审查一次 IDP,并可决定修改或制定新计划(如果其认为有必要)。据了解,此次审查将在 2025 年以后的下一个政治任期内进行。根据 SLUP,DPA 还需要在 IDP 实施五年后对仅与住房土地供应和就业土地供应有关的 IDP 政策进行中期审查,具体来说是为了更新这些政策,并为 IDP 的未来五年做好准备(由于 COVID-19 疫情,各州不得不暂停这一审查)。1.3 现已对 IDP 书面声明和提案图进行了重点审查,以遵守《2007 年土地规划和发展(计划)条例》(“计划条例”)和《2008 年土地规划和发展(计划调查)条例》(“条例”)规定的必要步骤。重点关注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