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国在整个西岸部署了一套行政和物质障碍系统,控制巴勒斯坦人民的行动,限制他们获取生产资源。由此产生的多层控制系统包括将西岸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域,实施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实行官僚控制,以及数百个永久和流动检查站、大门、土墩、路障和战壕,还有隔离墙和定居点。该系统将西岸变成了一个分散、互不相通的群岛。实施的复杂控制矩阵的各个要素相互补充,并支持占领国事实上吞并西岸大片地区。控制机制将 A 区和 B 区划分为 166 个岛屿,划定边界以将所有以色列定居点纳入其中。此外,C 区约占约旦河西岸面积的 60%,其中设有以色列定居点,民事和安全完全受以色列控制,但该地区拥有约旦河西岸最宝贵的自然资源。
稳定北美的几个最大,最完整,最重要的史前壳土丘位于Canaveral National Seashore内。贝壳土墩,例如乌龟丘,城堡风和塞米诺尔休息是由原住民的阿美植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建造的(堆积的“中间”(废弃的食物仍然存在,例如牡蛎和蛤s壳)。这些大型的炮弹丘可能是结构和定居点的基础,可能是重要的领导者,并且可能是史前的主要史前古迹,后来在欧洲的勘探和美洲勘探期间充当了重要的导航地标。这些具有全国意义的遗址不仅仅是巨大的“中间”堆,它们拥有有关在蚊子泻湖生活了数千年的People的重要考古信息。这些数据讲述了人类如何与环境互动,气候变化是如何发生数百年前以及人们如何适应这些变化的故事。
安装许可证/规划批准申请说明 对于俄亥俄州水域的新的或经过修改的污染源,必须获得俄亥俄州环境保护署 (Ohio EPA) 局长的安装许可证 (PTI)。只有回答了所有相关问题并提交了所需信息,申请才算完整。根据俄亥俄州修订法典 (ORC) 第 6111 章第 44 和 45 段的规定,申请应包括储存、处理或处置系统的规划,而 PTI 的颁发即表示对这些规划的批准。 申请表 此申请表包含四个部分。必须始终提交表 A,以及最合适的表 B、适当的表 C(如果适用)和抗降解附录(如果适用)。B 表共有九种,请参阅表 A 第 3 页的列表。对于某些项目,可能需要多于一种的 B 表。例如,如果提议将安装带有泵站和下水道的新废水处理厂作为一个项目,则应将表格 A 加表格 B1 和 B4 提交给俄亥俄州环境保护局。如果所有 B 表均不适合您的想法,请在表格 A 后附上项目描述,包括与您的项目类型最相似的 B 表上要求提供的信息类型。B 表 九个 B 表涵盖了俄亥俄州环境保护局地表水司和环境与财政援助司最常审查的项目。以下是每个 B 表的简要说明:表格 B1:对于包含下水道建设的任何提案,请提交表格 B1。任何类型的下水道提案(重力下水道、压力管道或压力下水道)都应包括此表格。任何泵站提案(关于收集系统)也应提交此表的附件。表格 B2:对于任何现场污水处理系统,如带土墩的化粪池、滴灌分配或渗滤场系统,这些系统不会排放到地表水中,请提交表格 B2。根据俄亥俄州行政法规 (OAC) 3745-34-04(E) 规定,任何现场污水处理系统,只要可以接收任何数量的工业或商业流程产生的液体(无论是通过水槽、地漏还是其他途径),就被定义为 V 类注入井。如果非严格意义上的卫生废物以外的液体可以进入 V 类注入井,则需要通过 OAC 3745-34-13(B) 规定的 V 类许可证证明地下饮用水源不存在任何威胁或危险。如果土墩、滴灌分配或渗滤场系统接收非严格意义上的卫生废物以外的液体,请联系俄亥俄州环境保护局饮用水和地下水部门的地下注入控制部门,电话 (614) 644-2752。表格 B3:对于任何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如果系统规模为处理平均流量小于 100,000 加仑/天,则提交表格 B3。任何针对该规模的新设施的 PTI 申请,或任何针对该规模的现有设施的升级(例如增加澄清器)都应包含此表格。第 1 至 8 节和第 28 至 32 节始终应填写,但第 9 至 27 节只需填写与拟议项目相关的部分。如果提议将泻湖作为主要处理源,则即使对于少于 100,000 gpd 的设施也应提交表格 B4,而不是此表格。表格 B4:对于任何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如果系统规模为处理平均流量为 100,000 加仑/天或更大,则提交表格 B4。任何针对该规模的新设施的 PTI 申请,或任何针对该规模的现有设施的升级(例如增加澄清器)都应包含此表格。此表格的前两页始终必须提交,但八个附件是特定于项目的,只需提交相关附件。无论设施规模如何,任何主要处理工艺为池塘/泻湖的项目也都需要此表格。如果池塘/泻湖仅提供三级/高级处理,则 B3 表格可用于日处理量少于 100,000 加仑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