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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准日 2023-05-09 ※ 计算投资等级比率时不包括海外关联公司编制或发布的报告等。
2016年12月,公司前身鼎泰新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出资产)与泰森控股全体股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所持有的泰森控股100%股权(置入资产)等值置换,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前身鼎泰新材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泰森控股全体股东购买。
2016年12月,公司前身鼎泰新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出资产)与泰森控股全体股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持有的泰森控股100%股权(置入资产)等值置换。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前身鼎泰新材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泰森控股全体股东购买。
初始对价乃根据(1)独立第三方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上海祥达的投资性房地产(即目标项目)截至2024年10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约人民币13.37亿元(「资产价格」);及(2)加上上海祥达截至2024年10月31日净资产表所载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2.6464亿元,减去负债约人民币10.1928亿元而厘定,并经双方公平磋商及考虑四舍五入调整后,将上海祥达100%股权对应的初始购买价约人民币15.8232亿元乘以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45%股权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