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能力对青少年的学业成绩以及后续职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已有研究表明体力活动、自我教育期望和学习行为对青少年的认知发展有正向影响,但它们的影响程度和中介作用还有待进一步阐明。本研究基于2018年中国家庭中2688名青少年的追踪调查数据,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倾向得分匹配和分位数回归分析体力活动对青少年认知能力的影响及异质性,并使用Bootstrap中介检验探讨自我教育期望和学习行为在此过程中的中介作用。研究结果表明:体力活动显著促进青少年的认知能力,对于认知能力较差的青少年,其影响更大。此外,除了直接影响外,体力活动还通过三个因素(自我教育期望、学习行为、自我教育期望与学习行为)的中介作用,间接提升青少年的认知能力,这些发现对青少年认知能力发展的多种策略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对理论研究和实践干预均有贡献。
“人工智能”(AI)一词由科学家约翰·麦卡锡于 1956 年提出。他将人工智能定义为“制造智能机器的科学和工程”。目前存在的系统可以在大量数据中发现模式,并复制人类的思维和理性推理,例如概括、争论、解释和从过去学习。人们可以利用这些系统来执行各种任务,这些系统甚至可以接管某些任务。
20世纪初期,儿童储蓄者的倡导导致在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建立了第一个少年法院。成立于1899年,并于1909年正式认可,为“主持被忽视,依赖和犯罪儿童的目的”而成立。到1910年,有32个州建立了少年法院和/或缓刑服务。到1925年,除两个州外,所有州都效仿了。少年法院不仅要因犯罪而惩罚青年,还试图通过康复和待遇将这些任性的青年变成有效的公民。在建立少年法院的法律中清楚地说明了帮助儿童遇到麻烦的任务。这一任务导致了少年和刑事司法系统之间的程序和实质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