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UAV”或无人“飞艇”,设计用于在“操作者”的直接“自然视野”之外进行可控飞行,并具备以下任一项特性: 1. 具备以下两项特性: a. 最大“续航时间”大于或等于 30 分钟但小于 1 小时;并且 b. 设计用于在风速等于或超过 46.3 公里/小时(25 节)的阵风中起飞并进行稳定的可控飞行;或 2. 最大“续航时间”为 1 小时或更长; 技术注释 1. 就类别代码 9A012.a. 而言,“操作者”是指启动或指挥“UAV”或无人“飞艇”飞行的人。 2. 就类别代码 9A012.a. 而言,“续航时间”应针对海平面零风速下的 ISA 条件(参考 ISO 2533:1975)计算。 3. 就类别代码 9A012.a 而言,“自然视力”是指人类裸眼视力,无论是否佩戴矫正镜片。
管制物项是新西兰战略货物清单中所列的物项。除非获得外交和贸易部长的出口许可或批准,否则不得从新西兰出口管制物项,包括所列软件和技术的电子出口。战略货物出口管制是通过根据 2018 年《海关和消费税法》颁布的《2021 年海关出口禁令(战略货物)令》(或后续命令)实施的。1996 年《化学武器(禁令)法》此外,战略货物清单还包含 1996 年《化学武器(禁令)法》所涵盖的化学品。除非经外交和贸易部长同意,否则禁止从新西兰进口和出口该法化学品附件附表 1、2 和 3 所列的任何有毒化学品或前体。出口或进口这些受控化学品的申请应通过外交和贸易部管理的出口管制制度进行,使用与管制货物相同的程序。新西兰战略货物清单新西兰战略货物清单包括新西兰加入的四个国际出口管制和防扩散制度以及《武器贸易条约》管制清单中列出的物品:
受控物品是新西兰战略货物清单中列出的物品。受控物品不得从新西兰出口,包括所列软件和技术的电子出口,除非已获得外交和贸易部长的出口许可证或许可。战略物资出口管制是通过《2021 年海关出口禁令(战略物资)令》(或后续命令)实施的,该命令根据《2018 年海关和消费税法》颁布。《1996 年化学武器(禁令)法》 此外,战略物资清单还纳入了《1996 年化学武器(禁令)法》所涵盖的化学品。除非经外交和贸易部长同意,否则禁止将《2018 年化学武器法》附件附表 1、2 和 3 所列的任何有毒化学品或前体进口到新西兰或从新西兰出口。出口或进口这些受控化学品的申请应通过外交和贸易部管理的出口管制制度进行,使用与受控货物相同的程序。新西兰战略货物清单 新西兰战略货物清单包括新西兰加入的四个国际出口管制和防扩散机制以及《武器贸易条约》的管制清单中列出的物品:
“自动化指挥及控制系统”(ML11) 指输入、处理和传输对所指挥的编队、主要编队、战术编队、单位、舰船、分队或武器的有效运作至关重要的资讯的电子系统。此等系统是通过使用电脑及其他为支持军事指挥及控制组织职能而设计的专用硬件而实现的。自动化指挥及控制系统的主要功能为高效地自动收集、积累、储存和处理资讯;显示影响作战行动准备和进行的情况和环境;根据任务或行动阶段,进行战役及战术计算以在兵力编队或作战序列或战斗部署的要素之间分配资源;准备数据以供在行动或战斗的任何阶段了解情况和作出决策;以及以电脑模拟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