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LiDAR以单点LiDAR为主,APD阵列和激光器阵列受限于出口,面阵LiDAR数量稀少。单点LiDAR发射激光后无法在地面形成只有一个激光点的扫描模式,所以必须有一套针对单点LiDAR的扫描装置。本文设计的扫描装置通过旋转折射棱镜在地面形成圆形扫描区域,同时形成锥形视场。目前船用LiDAR较多采用该类扫描仪,该类扫描仪的优点是:机械结构简单,运行平稳,飞行过程中可得到重叠的椭圆形扫描轨迹,增加了扫描密度。本文采用超低色散玻璃作为折射棱镜,在一定的激光频率范围内,折射棱镜对不同频率的激光折射效果几乎相同。仿真结果表明,该扫描仪可以作为普通LiDAR扫描仪使用,也可以作为双频LiDAR扫描仪使用。
密歇根州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计算机断层扫描 (CT) 扫描仪服务需求证明 (CON) 审查标准(根据 1978 年公共法案第 368 号法案第 22215 节(经修订)以及 1969 年公共法案第 306 号法案第 7 节和第 8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15、24.207 和 24.208 节)授予 CON 委员会的权力。)第 1 节 适用性第 1 节 这些标准是批准启动、扩展、更换或获取 CT 服务以及根据法典第 222 部分提供服务的要求。根据法典第 222 部分,CT 是一项涵盖的临床服务。该部门应使用这些标准来应用《法典》第 22225(1)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25(1) 节)和《法典》第 22225(2)(c)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25(2)(c) 节)。第 2 节 定义 第 2 节 (1) 就这些标准而言: (a) “获得现有 CT 扫描仪服务”是指通过合同、所有权或其他类似安排获得现有固定或移动 CT 扫描仪服务或现有 CT 扫描仪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于涉及移动 CT 扫描仪的拟议项目,这适用于中央服务协调员和/或主办机构。 (b) “可计费程序”是指作为单个单元计费并在密歇根州进行的 CT 程序。 (c) “身体扫描”包括所有脊柱 CT 扫描和颈部以下(包括颈部)解剖部位的任何 CT 扫描。 (d) “捆绑式全身扫描”是指作为一次 CT 程序收费的两次或多次全身扫描。 (e) “中央服务协调员”是指负责移动 CT 扫描仪操作的组织单位,并且是获准在密歇根州开展业务的法人实体。 (f) “需求证明委员会”或“委员会”是指根据《法典》第 22211 节(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22211 节)设立的委员会。 (g)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 1978 年《公共法案》第 368 号法案,即《密歇根州汇编法》第 333.1101 节及以下各节。 (h) “计算机断层扫描”或“CT”是指使用射线和计算机技术生成头部或身体的横截面图像。 (i) “CT-血管造影混合单元”是指由位于同一房间的 CT 和血管造影设备组成的集成系统,专为介入放射学或心脏手术而设计。CT 单元是一种引导机制,旨在作为手术的辅助手段。除非患者目前正在接受 CT-血管造影混合手术并且需要进行二次诊断研究,否则 CT 单元不得用于诊断研究。(j) “CT 当量”或“CTES”是指将每个类别的可计费程序数量乘以第 16 节中列出的相应转换系数后产生的单位数。 (k) “CT 扫描仪”是指能够对头部、其他身体部位或全身患者程序进行 CT 扫描的 X 射线 CT 扫描系统,包括仅用于 CT 程序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CT 扫描仪混合系统。该术语不包括使用内部管理的单光子伽马射线发射器的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正电子湮没 CT 系统、磁共振、超声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仅用于与 MRT 装置结合治疗计划目的的 CT 模拟器、非诊断性、术中引导断层扫描装置以及牙科 CT 扫描仪,这些扫描仪产生的峰值功率为 5 千瓦或更低(经制造商认证),专门设计用于生成 CT 图像,以方便持牌牙医在牙科执业期间进行牙科手术。 CT 扫描仪的任何其他用途(例如但不限于脊椎按摩治疗),产生的峰值功率为 5 千瓦或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