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能否提供季度投资组合监测报告和财政年度末绩效报告的示例?b. 能否提供用于提供基本基金概况信息、绩效、关键术语等的当前在线门户的屏幕截图?c. 能否提供 ODD 刷新报告的删节示例?d. 能否提供现金流和费用审查的示例?e. 顾问是否被视为绩效报告的记录簿?如果不是,请描述被视为绩效记录的实体。f. 作为投资组合监测和报告的一部分,目前与 MWBE 跟踪相关的报告是什么?g. 季度和财政年度末绩效报告的预期报告交付时间范围是什么?h. 是否会提供投资、综合和总投资组合水平的历史数据集?数据将如何交付?i. 制作绩效报告后,是否要将报告发送给总顾问,其中是否包括支持文件?j.是否会向现任投资经理的顾问提供合伙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以评估和推荐 LPA 修订、LPAC 同意等?k. 房地产和实物资产投资组合中包含多少个个人基金投资?是否有单独管理的账户?如果有,有多少个?
记录方:由委员会制定:根据本命令,结合其他相关案卷中的一系列规则制定,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或“BPU”)为新泽西州制定并实施了一项新的太阳能激励计划。委员会由墨菲州长和立法机构通过一系列行政命令、政策以及最近颁布的一项全面的新太阳能法(“2021 年太阳能法案”或“法案”)授权,旨在以可承受的方式发展该州的太阳能产业,增加绿色就业机会,并继续新泽西州致力于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LMI”)消费者能够使用太阳能。1 本命令是多年努力的成果,旨在通过增加新泽西州消费者从清洁太阳能中获得的电力供应并降低该州太阳能发电成本来继续应对气候变化。委员会的太阳能计划是新泽西州就业和高质量生活的重要贡献者。据估计,太阳能行业为新泽西州提供了 5,384 名员工,为当地和全国的太阳能行业提供支持。2 虽然新泽西州首批 3.6 千兆瓦(“GW”)太阳能发电量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但太阳能后续激励计划预计将产生更大的影响。《2021 年太阳能法案》指示委员会有效地将委员会现有太阳能计划的增长速度提高一倍,并指示到 2026 年将太阳能发电量提高到 3,750 兆瓦(“MW”)的激励措施。3 该法案包括建立两个平行的激励机制,一个用于激励 5 兆瓦及以下的“净计量”设施和“社区太阳能”设施,另一个用于激励“电网供应”太阳能设施和 5 兆瓦以上的净计量设施。
经济部、清洁建筑工作组、环境保护部、社区事务部、经济发展局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州机构。EO 317 还要求委员会在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的 18 个月内准备一份报告,总结其调查结果和建议。讨论和结论根据 EO 317 的指示并遵照该指示,董事会特此启动程序并特此指示员工通过利益相关者流程与利益相关者接触,调查并建议天然气行业如何才能最好地实现该州到 2030 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 2006 年水平上减少 50% 的目标。在制定程序范围时,董事会特此指示员工咨询州长气候行动和绿色经济办公室、清洁建筑工作组、环境保护部、社区事务部、经济发展局和任何其他相关的州机构。在进行程序时,董事会特此指示员工考虑以下事项:
并分析其设施的能源(所有能源和燃料 4 )和水资源使用情况,并将性能与类似建筑物进行比较。然后,业主和运营商可以评估性能改进的机会,以降低其建筑物的能源使用和成本。虽然 CEA 指示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或“BPU”)制定基准测试要求,并规定对每栋面积超过 25,000 平方英尺的商业建筑进行基准测试的持续义务,但它并未就一些关键主题和实施细节提供指导,委员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认为这些主题和实施细节对于实施基准测试计划是必要的。本命令概述了工作人员对基准测试计划要素的建议 - 包括定义和制定基准测试要求涵盖的建筑物清单(“涵盖建筑物”),使用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投资组合管理器工具提供安全高效的数据访问,与建筑物所有者和运营商(“建筑物所有者”)进行宣传,公开报告,并激励合规。该命令分为“利益相关者流程”几个部分,其中包含利益相关者的评论摘要和工作人员的回复,“工作人员建议”和董事会的“讨论和调查结果”。
2023 年 11 月 16 日 致:代表其基本发电服务 (BGS) 提供商的第三方供应商 (TPS) 和电力配送公司 (EDC) 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 (Board) 秘书每年都会发布一封信,规定 TPS 和 EDC 如何以透明的方式披露他们通过环境信息披露 (EID) 向客户提供的电力的环境属性,如 NJAC 14:8-3.1 所要求的那样。委员会工作人员强烈鼓励各方在其网站上发布其当前的 EID 标签。这样做可以增强人们对电力产品的肯定性声明的信心,并确保客户充分了解与他们自愿购买的环境属性相关的可再生内容。此外,委员会工作人员借此机会提醒所有各方,需要按照 NJAC 14:8-3.1(a) 的要求,在每年 12 月 1 日或之前向客户提供更新的 EID。委员会的环境披露规则如下:
启动 CSI 计划的命令 卷宗号 QO21101186 记录当事人:Brian O. Lipman 律师,新泽西州费率顾问部主任 董事会决定:通过本命令,结合相关卷宗中的几项规则制定,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或“BPU”)建立了竞争性太阳能激励(“CSI”)计划,并完成了后续太阳能激励(“SuSI”)计划的实施。1 CSI 计划将向容量超过五 (5) 兆瓦(“MW”)的合格电网供应太阳能装置和非住宅净计量太阳能装置开放,以及与能源存储相结合的合格电网供应太阳能装置。2 本命令还为许多太阳能设施制定了选址要求,旨在确保以可承受的价格扩大新泽西州对可再生能源的承诺,同时不损害该州对保存和保护开放空间和农田的承诺。该委员会由墨菲州长和立法机构通过一系列行政命令、政策和颁布全面的新太阳能法(“2021 年太阳能法案”或“法案”)3 授权,旨在以可承受的方式发展该州的太阳能产业,增加绿色就业岗位,并继续新泽西州致力于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LMI”)消费者能够使用太阳能。该命令是多年努力实施这一任务的关键部分,并通过增加新泽西州消费者的电力供应来继续应对气候变化
2021 年 7 月 28 日,经过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流程,董事会批准成立了后续太阳能激励计划(“SuSI”),该计划由 ADI 计划和竞争性太阳能激励计划组成。6 ADI 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启动,面向住宅项目、等于或小于 5 (5) MW 的净计量非住宅项目以及社区太阳能项目。董事会明确将 ADI 计划的资格限制为尚未开始建设的项目,并指出“寻求 ADI 计划资格的项目必须提交完整的 ADI 计划注册材料,并在开始建设设施之前收到有条件注册通知。” 7 委员会的 ADI 规则 NJAC 14:8-11.1 至 -11.9(“ADI 规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生效,将此禁令编入法典,并进一步禁止在 ADI 计划注册门户开放之前开始商业运营的太阳能发电设施在 ADI 计划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