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承包方时,合同价格为报价单上所记载的金额加上10%(若金额有不足1日元的尾数,则该尾数四舍五入)。因此,报价匹配过程中的参与方,无论其是消费税的纳税主体还是免税主体,都应在报价单上记载相当于合同预估金额110/100的金额。
在确定承包方时,合同价格为报价单上所记载的金额加上10%(若金额有不足1日元的尾数,则该尾数四舍五入)。因此,报价匹配过程中的参与方,无论其是消费税的纳税主体还是免税主体,都应在报价单上记载相当于合同预估金额110/100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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