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é-Antonio Maurellet 先生是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他于 2000 年取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并于 2016 年取得内地大律师资格。他于 2020 年获得东加勒比最高法院、英属维尔京群岛巡回法庭的律师资格。他还是一名注册外国律师,拥有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出庭权。他曾于 2018 年至 2021 年期间担任高等法院副法官,并自 2021 年 10 月起被任命为原讼法庭特派员。他曾就众多股东纠纷、清盘呈请和公司清算引起的申请(例如申请临时清盘人、接管人、确认令、私人审查、不公平优先权程序)提供咨询和代理。José 是国际破产协会的成员和董事会成员。他还处理过破产管理署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起的董事资格取消程序。
委员会认为,英特尔对其贸易伙伴采取了两种商业行为,即赤裸裸的限制和有条件的回扣,这是这种滥用行为的特征。更具体地说,关于有条件的回扣,英特尔被发现向四家战略原始设备制造商(“OEM”)(戴尔、联想、惠普和 NEC)提供回扣,条件是这些 OEM 必须从英特尔购买全部或几乎所有的 x86 中央处理器(CPU)。同样,英特尔被发现向一家欧洲微电子设备零售商(Media-Saturn-Holding;“MSH”)支付款项,条件是 MSH 只销售装有英特尔 x86 CPU 的电脑。这些回扣和付款(“有争议的回扣”)确保了四家 OEM 和 MSH 的忠诚度,从而大大削弱了竞争对手凭借自己的 x86 处理器进行竞争的能力。委员会认为,英特尔的反竞争行为导致消费者选择减少,创新动力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