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出版了《廉政公署资助计划受资助者指南》,为申请人/受资助者提供一套实用的指引,帮助他们运用资助。该指南的电子版可在廉政公署网站下载 ( http://www.icac.org.hk/filemanager/en/Content_1031/GranteeBPC.pdf )。竞争事务委员会 (“竞委会”) 亦出版了一本小册子,提供有关示范反串谋条款及反串谋投标证书的指引 (可在竞委会网站下载: https://www.compcomm.hk/en/media/press/files/Model_Non_Collusion_Clauses_and_Non_Collusiv e_Tendering_Certificate_Eng.pdf )。申请人应参考廉政公署指南和竞投局小册子中的最佳做法,如对指南或小册子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任何有关防止贪污或反竞争行为的建议,可致电廉政公署防贪咨询服务处(电话:2526 6363)或竞投局(电话:3462 2118)。申请人亦可考虑在与中标人/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合约中加入不串谋条款。如需进一步资料,请参阅竞投局的示范不串谋条款及不串谋投标证明书(特别是附录 1 和附录 2)。
13. 申请人须确保每名投标者/投标人均已签署廉洁及非合谋报价/投标证明书,作为其向申请人 8 提交的报价或标书的一部分。请参阅科技券专页 7 除寻求批准从单一服务供应商取得报价外,此类采购程序须遵守第 9 及 10 段所载的现行采购程序。 8 廉政公署已出版小册子《加强廉洁及问责 — 政府资助计划受资助者指南》,为申请人/受资助者提供一套实用指引,帮助他们运用资助。指南的电子副本可在廉政公署网站 ( http://www.icac.org.hk/filemanager/en/Content_1031/GranteeBPC.pdf ) 下载。竞争事务委员会 (“竞委会”) 亦已出版一本小册子,提供有关示范反串谋条款及反串谋投标证书的指引 (可于竞委会网站查阅:https://www.compcomm.hk/en/media/press/files/Model_Non_Collusion_Clauses_and_Non_Collusiv e_Tendering_Certificate_Eng.pdf)。申请人应参考廉政公署指南及竞委会小册子中的最佳做法,如对指南或小册子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任何有关防止贪污或反竞争行为的建议,可联络廉政公署防贪顾问服务 (电话:2526 6363) 或竞委会 (电话:3462 2118)。申请人亦可考虑在与竞委会订立的正式合约中加入反串谋条款。
罕见病是一场全球健康危机,对儿科人群影响巨大。大约 10% 的美国人口受到 10,000 多种罕见病的影响,而这些罕见病中只有 5% 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批准的治疗方法。被诊断患有罕见病的所有患者中有一半是儿童,70% 的罕见遗传病在儿童时期显现。十分之三的罕见病儿童活不过五岁。存在巨大的未满足需求,同时,罕见儿科疾病药物开发极具挑战性。这些挑战包括患者人数少、疾病复杂多变且自然病程有限、病情进展缓慢且症状往往不可逆,以及缺乏明确的终点和生物标志物。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向开发用于热带疾病或罕见儿科疾病或用作医疗对策的药物的药物赞助商颁发优先审查券 (PRV)。PRV 可以出售给另一个药物赞助商,以后可以兑换以获得 FDA 的优先审查,目标审查时间为 6 个月,而不是 10 个月的标准审查,适用于 PRV 持有者选择的药物申请。通过提前约 4 个月营销药物或出售 PRV 来获得额外收入的潜在可能性可以激励药物赞助商开发用于这些疾病或病症的药物。从 2009 财年(第一个 PRV 被授予)到 2019 财年,FDA 授予了 31 个 PRV,主要是用于治疗罕见儿科疾病的药物。根据现有数据,在 FDA 授予的 31 个 PRV 中,有 17 个被出售给另一个药物赞助商,价格从约 6700 万美元到 3.5 亿美元不等。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现有数据显示,药物赞助商已兑现 31 份 PRV 中的 16 份,以缩短 FDA 对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2 型糖尿病和不同形式关节炎等疾病和病症的药物的审查时间。否则这些药物申请可能不符合优先审查资格。
向被指控违反规定的人发出书面通知。IHCDA 还将向投诉人发送书面通知,告知他们已向被指控违反规定的人发出通知,以及如何填写和向 HUD 公平住房和平等机会办公室 (FHEO) 提交住房歧视投诉表的信息。• IHCDA 将尝试纠正针对 IHCDA 的歧视投诉,并对所有歧视指控进行调查。• 在 IHCDA 调查结束后的 15 个日历日内,IHCDA 将向投诉人和被指控违反规定的人提供调查结果以及拟议的纠正行动计划或解释为什么没有必要采取纠正行动。• IHCDA 将保留所有投诉、调查、通知和纠正行动的记录。(见第 16 章。)• 在收到投诉后的 15 个日历日内,IHCDA 将告知他们有权向印第安纳州民权委员会 (ICRC) 提出投诉
• “最终离开”这是您离开最后一个工作地点的日期。(这通常是您向基地提交所有最终离开文书的日期。)如果您对此日期有任何疑问,请向财务技术人员寻求帮助。 • “离开最后一个工作地点”是您实际离开最后一个工作地点的日期。 • “港口停靠”(仅限 OCONUS)是您到达港口飞往美国的日期。 • “通知新单位 I 可以值班”这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