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规行为和寻求指导 如果您知道或怀疑存在违反我们合同或拨款条款、适用法律或法规、本准则或国际医疗队其他政策的行为,您有义务立即将该信息报告给您的主管,或者,如果您不愿意这样做,可以向国家主任、总部人力资源部、内部审计、合规部、国际医疗队举报热线(见下文)或法务部(legal@internationalmedicalcorps.org)举报。任何涉嫌违法行为都必须立即直接报告给内部审计部、法务部或(如果涉及保密)热线。国际医疗队绝对禁止因员工善意举报涉嫌不当行为而对其进行报复。
如果有两方符合以下(a)或(b)的情况:但是,在(a)的情况下,子公司是《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86号)第2条第3款和《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年法务部令第12号)第3条规定的公司,下同。在(b)的情况下,子公司是《企业重组法》(1952年法律第172号)第2条第7款规定的处于重组程序中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公司”)或《民事重组法》(1999年法律第225号)第2条第4款规定的处于重组程序中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公司”)。
如果有两方符合以下(a)或(b)的情况。但是,如果子公司是《公司法》(2005 年法律第 86 号)第 2 条第 3 款和《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 年法务部令第 12 号)第 3 条所定义的子公司,则不在此限;下同。此外,如果子公司之一为《企业重组法》(1952 年法律第 172 号)第 2 条第 7 款所定义的重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公司”)或《民事重组法》(1999 年法律第 225 号)第 2 条第 4 款所定义的处于重组程序中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程序”),则不在此限。 A.母公司(公司法第2条第4项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3条所定义的母公司)
如果有两方符合以下(a)或(b)的情况。但是,如果子公司是《公司法》(2005 年法律第 86 号)第 2 条第 3 款和《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 年法务部令第 12 号)第 3 条所定义的子公司,则不在此限;下同。此外,如果子公司之一为《公司改组法》(1952 年法律第 172 号)第 2 条第 7 款所定义的改组公司(以下简称“改组公司”)或《民事改组法》(1999 年法律第 225 号)第 2 条第 4 款所定义的正在进行改组程序的公司(以下简称“改组程序”),则不在此限。 A.母公司(指公司法第2条第4项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3条所定义的母公司)
如果有两方符合以下(a)或(b)的情况:但是,在以下情况下不适用:(a)子公司(指《公司法》(2005 年法律第 86 号)第 2 条第 3 款及《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 年法务部令第 12 号)第 3 条所定义的子公司;下同),或就 (b) 而言,子公司之一为《企业重组法》(2002 年法律第 154 号)第 2 条第 7 款所定义的重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公司”)或《民事重组法》(1999 年法律第 225 号)第 2 条第 4 款所定义的正在进行重组程序的公司(以下简称“重组程序”)。 (a)母公司(指《公司法》第二条第四项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三条所定义的母公司;下同)
职位名称:理赔行政助理 部门:法律解决方案 主管:风险管理与保险专家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简历发送至 careers@javitscenter.com 贾维茨中心被认为是美国最繁忙的会议中心,在曼哈顿西区举办世界顶级会议、贸易展览和特别活动。这些大型活动每年为纽约市和纽约州创造了超过 20 亿美元的经济活动,在设施内外创造了多达 18,000 个工作岗位。这座标志性建筑位于西 34 街和西 40 街之间的第 11 大道,在纽约的复苏和复兴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场馆最近完成了最先进的扩建项目,拥有超过 850,000 平方英尺的总展览空间、两层新的会议室空间、屋顶展馆和露台,以及一系列餐饮、可持续发展和技术服务。职位概要: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务部与人力资源部合作管理保险索赔。主要职责:一般责任和工伤赔偿管理:
▪ UC 公共记录:与其他 UC 会议摘要和/或录音一样,使用 AI 工具创建的记录被视为公共记录。它们在诉讼、公共记录请求等期间可能会被查证。根据 UC 公共记录政策处理 AI 工具生成的信息。▪ 数据保护:注意会议中讨论的主题的数据保护级别。Zoom AI 功能仅在 UCOP 批准用于讨论非敏感信息的会议。启用 Zoom AI 功能时,请勿讨论任何 P3 或 P4 数据。P3 数据包括与 UC 法务部的通信、敏感研究和个人身份信息;P4 数据包括社会安全号码、敏感健康信息、信用卡号和属于国际武器贸易条例的研究。▪ 敏感问题:讨论坦诚或敏感问题时要小心谨慎,例如特权法律问题、敏感员工或供应商相关讨论等。当启用 Zoom AI 功能时。如果有必要讨论敏感问题,会议主持人必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上诉人为 Nigel Pleming Q.C. 先生、Catherine Dobson 女士和 Stephanie David 女士(由 Harrison Grant 指示);第七上诉人为 Ben Jaffey Q.C. 先生、Catherine Dobson 女士、Flora Robertson 女士和 Stephanie David 女士(由伦敦交通局法务部指示);被告人为 James Maurici Q.C. 先生、David Blundell 先生、Andrew Byass 先生和 Heather Sargent 女士(由政府法律部门指示);和 Richard Turney 先生(由 Bryan Cave Leighton Paisner LLP 委托)代表第一利益相关方 第二和第三利益相关方未出庭,也没有代表 Charles Banner 先生 Q.C.(由 CMS Cameron McKenna Nabarro Olswang LLP 委托)代表第四利益相关方 Helen Mountfield 女士 Q.C.和 Raj Desai 先生(由 WWF-UK 委托)代表介入方 听证日期:2019 年 10 月 17、18、22 和 23 日 进一步书面陈述:2019 年 11 月 1 日和 6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院批准作出判决
双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关于(a),如果公司等(指《公司法实施规则》(2006年法务部令第12号)第2条第3款第2项定义的公司等。下同)是《民事再生法》(1999年法律第225号)第2条第4项定义的处于再生程序中的公司等或重组公司(指《企业重组法》(2002年法律第154号)第2条第7款定义的重组公司),则不适用此规定。 (a) 一家公司等的董事(指《公司法施行规则》第二条第三款第三号所列的董事,下同)目前担任另一家公司等的董事时。 a. 股份公司的董事。但下列人士除外: (a)董事是公司的审计和监督委员会成员,该委员会在《公司法》第2款中规定的第2款(b)公司第2条规定的公司第2条规定的公司第2条所规定的公司第2条(c)的行为,在第348条中,《公司法》第1款。 0,《公司法》第1款; (c)一方公司等的董事目前担任另一方公司等根据民事再生法第 64 条第 2 款或企业重组法第 67 条第 1 款的规定所任命的信托管理人(以下称为“信托管理人”)的。 (d)一方公司等的信托管理人目前担任另一方公司等的信托管理人的。 (e)认为这样做会妨碍投标的公平性。
第七项中的“有资本或者人身关系”的情形,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情形: (a)存在资本关系的情形:当双方属于下述(a)或(b)情形之一时。但是,子公司为《公司法》(2005年法律第86号)第2条第3款及《公司法施行规则》(2006年法务部令第12号)第3条所定义的子公司的情况,不适用(A);下同。子公司之一为《企业重组法》(1952年法律第172号)第2条第7款所定义的正在接受重整程序(以下简称“重整程序”)的公司的情况,不适用。 a) 母公司(指《公司法》第二条第四款及《公司法施行细则》第三条所定义的母公司;下同)。 b) 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时。 (一)存在人员关系时:当双方符合以下(a)或(b)项之一时。但是,(a) 不适用于正在进行重组或重组程序的公司。 a) 一家公司的高管(指专职或兼职董事、会计顾问、审计师、执行官、常务董事、审计师或其他具有类似地位的人员,不包括公司外部高管;以下各款亦同)目前还担任另一家公司的高管时。 b) 一家公司的高管目前还担任另一家公司根据《公司重组法》第 67 条第 1 款或《民事再生法》第 64 条第 2 款任命的受托人时。 (c) 除 A 和 B 所列情况外,当发现存在可视为与 A 或 B 所列情况相同的资本或人事关系时,例如,在资本或人员构成方面有关联的一家公司中标后,有效减轻了另一家公司提名暂停等措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