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入级”;第二部分“船体”;第一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一部分“稳性”;第五部分“分舱”;第六部分“防火”;第六部分“机械设备”;第六部分“系统和管道”;第一部分“机械”;第十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十一部分“电气设备”;第十部分“制冷装置”;第十部分“材料”;第十部分“焊接”;第十部分“自动化”;第十一部分“玻璃钢船舶和艇的船体结构和强度”;第十一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点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记和描述性附加标志”;
本规范分为以下部分公布:第 I 部分“入级”;第 II 部分“船体”;第 I 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 IV 部分“稳性”;第 V 部分“分舱”;第 VI 部分“防火”;第 VIJ 部分“机械设备”;第 VHI 部分“系统和管道”;第 IX 部分“机械”;第 X 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 XI 部分“电气设备”;第 XH 部分“制冷装置”;第 XIII 部分“材料”;第 XIV 部分“焊接”;第 XV 部分“自动化”;第 XVI 部分“玻璃钢船舶和艇的船体结构和强度”;第 XVII 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点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志和描述性附加标志”;
本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入级”;第二部分“船体”;第一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一部分“稳性”;第五部分“分舱”;第六部分“防火”;第六部分“机械设备”;第六部分“系统和管道”;第一部分“机械”;第十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十一部分“电气设备”;第十部分“制冷装置”;第十部分“材料”;第十部分“焊接”;第十部分“自动化”;第十一部分“玻璃钢船舶和艇的船体结构和强度”;第十一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点的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记和描述性附加标志”;
本规范分以下部分发布:第一部分“入级”;第一部分“船体”;第三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四部分“稳性”;第五部分“分舱”;第六部分“防火”;第七部分“机械设备”;第八部分“系统和管道”;第九部分“机械”;第十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十一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玻璃钢船舶和艇的船体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点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志和描述性附加标志”;
本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入级”;第二部分“船体”;第一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一部分“稳性”;第五部分“分舱”;第六部分“防火”;第六部分“机械设备”;第六部分“系统和管道”;第一部分“机械”;第十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十一部分“电气设备”;第十部分“制冷装置”;第十部分“材料”;第十部分“焊接”;第十部分“自动化”;第十一部分“玻璃钢船舶和艇的船体结构和强度”;第十一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点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记和描述性附加标志”;
本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入级”;第二部分“船体”;第三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四部分“稳性”;第五部分“分舱”;第六部分“防火”;第七部分“机械设备”;第八部分“系统和管道”;第九部分“机械”;第十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十一部分“电气设备”;第十二部分“制冷装置”;第十三部分“材料”;第十四部分“焊接”;第十五部分“自动化”;第十六部分“玻璃钢船舶和艇的船体结构和强度”;第十七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点附加标志中的区别标志和描述性附加标志”;
․ 有关钢制驳船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水下航行器和潜水系统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玻璃钢船舶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浮动船坞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高速轻型船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制造工艺批准和型式认可等的指南(韩语、英语) ․ 有关浮动结构物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货运集装箱的指南 (韩语、英语) ․单点系泊指南 (韩语、英语) ․ 散装 CNG 运输船舶指南 (韩语、英语) ․ WIG 船舶 (翼地效应船舶) 指南 (韩语、英语) ․ 休闲船舶指南 (韩语、英语) ․ 大型游艇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钢制驳船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水下航行器和潜水系统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玻璃钢船舶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浮动船坞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高速轻型船分类规范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制造工艺批准和型式认可等的指南(韩语、英语) ․ 有关浮动结构物的指南 (韩语、英语) ․ 有关货运集装箱的指南 (韩语、英语) ․单点系泊指南 (韩语、英语) ․ 散装 CNG 运输船舶指南 (韩语、英语) ․ WIG 船舶 (翼地效应船舶) 指南 (韩语、英语) ․ 休闲船舶指南 (韩语、英语) ․ 大型游艇指南 (韩语、英语)
本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 I 部分“入级”;第 I I 部分“船体”;第 1П 部分“设备、布置和舾装”;第 I V 部分“稳性”;第 V 部分“分舱”;第 V I 部分“防火”;第 V I I 部分“机械设备”;第 V H I 部分“系统和管道”;第 I X 部分“机械”;第 X 部分“锅炉、热交换器和压力容器”;第 X I 部分“电气设备”;第 ХП 部分“制冷装置”;第 ХП1 部分“材料”;第 X I V 部分“焊接”;第 X V 部分“自动化”;第 X V I 部分“玻璃钢船舶和艇的船体结构和强度”;第 X V I I 部分“船舶结构和操作特点的入级符号中的区别标记和描述性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