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财产责任:指挥官、账户持有人和用户负责借用设备的财产责任,包括保护和固定主要物品的所有部件和配件。必须按照 IAW AR 735-5(财产责任政策,2016 年 11 月 9 日)第 2 章进行适当的保养和使用。TADS 仅发给账户持有人或授权代表。未经 TSC Baumholder 首席书面许可,不得将设备借给或分批收据给账户持有人单位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单位,或将其带到 TSC 责任地理区域之外。单位内部借用设备的分批收据应使用陆军标准供应程序进行记录。账户持有人最终对单位人员在 DA 表格 1687(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 日)授权委托书中签收的所有物品和/或设备负责。账户持有人授权单位人员以其名义签收设备并对借出设备承担全部责任。
会员须知:您有最多 70 天的时间来检查您的财产并记录所有损失或损坏。如果您在交货时发现任何未在 DD 表格 1840 上报告的损失或损坏,请填写下面的 A 部分。仅使用圆珠笔或打字机。必须在交货日期后 70 天内将填妥的表格送达您当地的索赔办公室。未能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您的索赔应付金额减少。保留此表格的副本以备记录,并由索赔办公室签收并注明日期。如果需要多页,请对页面进行编号。
a. 财产责任:指挥官、账户持有人和用户负责借用设备的财产责任,包括保护和固定主要物品的所有部件和配件。必须按照 IAW AR 735-5 第 2 章进行适当的保养和使用。训练辅助工具、设备和模拟器仅发放给账户持有人或授权代表。未经 TSO 书面许可,不得将设备借给或分批接收给账户持有人单位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单位,或将其带出 TSC 的 AOR。单位内部借用设备的分批接收应使用陆军标准供应程序进行记录。借用设备应按照 IAW AR 190-5 进行固定。账户持有人最终对单位人员在 DA 表格 1687《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的所有物品和/或设备负责。账户持有人授权单位人员以其名义签收设备并对借用设备承担全部责任。
(2) 其余部分 (3) 三叉戟 (4) 未安装的航空发动机 d. 每种 OM&S 的详细定义可在本指令的附件 (2) 中找到。 e. 本指令规定了 OM&S 所有权要求。保管要求必须记录在书面协议中,例如引用本指令的合同和协议备忘录(如适用)。指令发布前签订的协议备忘录应在下次审查日期根据本指令进行更新。 f. 虽然军械是本指令中接受指导的 OM&S 类别,但参考资料 (a) 至 (c) 中提供了有关军械管理的进一步指导。 g. 本指令适用于政府拥有或占有的所有财产,随后提供给承包商以履行合同(GFP),无论财产类型如何。GFP 的详细定义和类型列表可在本指令的附件 (2) 中找到。 4. 政策。a.本指令根据参考文献 (d) 和 (e) 分别规定了 OM&S 和 GFP 的问责、管理和报告,由海军作战部长负责。b. 影响美国海军后勤职能的与 GFP 和 OM&S 问责、管理和报告有关的决定由负责舰队战备和后勤的海军作战部副部长 (DCNO N4) 负责。c. 在 OM&S 的接收和验收期间必须建立职责分工。职责分工必须适用于第 6a(1) 款定义的材料的实际接收和验收。对于采购,除非获得豁免,否则必须至少有两名个人执行 OM&S 的接收和验收。被授权接收 OM&S 的个人必须具有当地指挥系统分配的角色,并将首先签收交货。有权在责任财产记录系统 (APSR) 或商业物流应用程序中接收材料的个人必须获得授权委托、在 APSR 或商业物流应用程序中指定的角色、工作指令或在其职位描述中写明的书面责任。验收人员必须拥有代表指挥部接收财产所需的权限,通过签署的文件(例如,授权委托、职位描述、常规命令等)或通过 APSR 或商业物流应用程序中指定的角色(适用于适用级别,并说明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