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施每项计划的政策和建议而需要采取的行动清单; • 实施行动的个人或组织的名称;以及 • 实施每项行动的时间表。 众所周知,私营部门、主要机构和我们的社区规划合作伙伴都将与规划当局一起发挥作用,帮助实现 LDP2 中确定的发展机会。行动计划将至少每 2 年更新一次,并将反映已确定的发展提案的进展情况。它还可以用作推动行动和协调一系列机构和组织活动的关键工具。在准备 LDP2 和相关行动计划时,我们咨询并考虑了主要机构的意见;苏格兰部长和行动计划中提到的组织。LDP2 附带的行动计划主要遵循计划中显示的顺序。但在可能的情况下,类似的行动被归为一组,以避免重复,从而简化文档。
1. 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6 日,来自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的部长和高级代表举行会议,全面审查了《2014-2024 年内陆发展中国家维也纳行动纲领》执行进展情况,确定了挑战并提出了在剩余五年内需要采取的行动建议。与会者在评估中指出,《维也纳行动纲领》优先领域取得了好坏参半的进展。虽然取得了一些切实进展,但与会者指出,仍然存在需要解决的重大差距和挑战。高级别中期审查通过了《维也纳行动纲领执行情况政治宣言》。《政治宣言》对内陆发展中国家自《维也纳行动纲领》通过以来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强调了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最后呼吁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发展伙伴采取有针对性的加速措施,在剩余五年内全面实现《维也纳行动纲领》。 2. 会议指出,内陆发展中国家在基本过境政策优先领域取得了进展。与会者强调的显著成就包括 2019 年 5 月生效的《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2017 年阿富汗、土库曼斯坦、阿塞拜疆、土耳其和格鲁吉亚签署的《青金石贸易和过境协定》;2015 年为加强经济合作和贸易连通性而制定的孟加拉国、不丹、印度和尼泊尔倡议;2018 年 9 月生效的俄罗斯、中国和蒙古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中国、蒙古和俄罗斯联邦关于经济走廊的协议;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欧亚经济联盟等。3. 在基础设施发展和维护优先领域,与会者指出,内陆发展中国家与其过境伙伴在升级铁路、公路、港口、航空运输和内陆水道以及建设和利用走廊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突出的例子包括目前正在建设的博茨瓦纳和赞比亚之间的卡宗古拉大桥,这是两国之间的联合项目;连接伊朗的南北铁路走廊,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之间的铁路连接线于 2014 年正式通车;全长 756 公里的埃塞俄比亚 - 吉布提标准轨铁路于 2016 年 10 月投入使用;修建马扎里沙里夫至赫拉特铁路走廊和从马扎里沙里夫经喀布尔的公路,以促进乌兹别克斯坦与阿富汗之间的贸易;修建穆尔蒂纽大桥将实现从巴西经巴拉圭到太平洋的东西向连接;卢旺达和坦桑尼亚沿中央走廊修建的联合铁路项目达累斯萨拉姆-伊萨卡-基加利标准轨铁路已经完成研究,目前处于融资/资源调动阶段;印度、阿富汗和伊朗正在合作开发恰巴哈尔港并致力于建设国际南北运输走廊;阿富汗最近与印度、土耳其、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乌兹别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开通了空中走廊;以及将在拉丁美洲建设的生物海洋铁路走廊的计划。4.会议还强调了在建立陆港和物流中心方面取得的一些进展。2016年,乌兹别克斯坦建立了国际物流中心Termez-Cargo
免责声明:本政策摘要中使用的名称和材料的呈现方式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秘书处对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或其当局的法律地位,或对其边界或边界的划分发表任何意见。出现“国家或地区”名称时,涵盖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书目和其他参考资料已尽可能核实。联合国对 URL 的可用性或功能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出版物中提出的观点、数字和估计不一定被视为反映联合国的观点或获得联合国的认可。提及公司名称和商业产品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的认可。请将本文引用为:Runsinarith, Phim (2024)。多哈行动纲领和柬埔寨的五角大楼战略:规划和协调。CSS 工作文件编号24-3。曼谷:亚太经社会。
除了竞争性投标和竞争性报价外,还允许使用竞争性提案。这一允许竞争性提案的变更将使拉姆齐县能够允许使用合作合同来采购物资、设备、材料、劳务和建筑,无论招标类型如何,只要有一个竞争性招标流程即可;使合作合同的使用与州保持一致;并进一步使拉姆齐县参与由 NACo 领导的合作合同计划。
研究、创新、技术和转让(FITT)是具有高薪就业机会的竞争性经济的基础。衍生产品和向可市场化解决方案的转移必须取得更大的成功。凭借“德国制造”重返巅峰!
附录一 对加州土地管理局、加州历史保护办公室和历史保护咨询委员会之间的项目协议的修订案第 2 号,关于在加州土地管理局管理的部分公共土地上进行可再生能源开发,鉴于沙漠可再生能源保护计划(DRECP)、土地利用计划修订案(LUPA)的最终项目协议(协议)于 2016 年 2 月 6 日签署;鉴于,对该协议进行了修订,延长了协议有效期,修改了若干规定的文字,增加了两项新的规定,其中一项包括景观研究,第一项修订案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签署;鉴于根据规定 VI(A)(2),BLM 先前已成立咨询方委员会,开始制定文化资源敏感性分析流程(附录 F)和累积影响缓解流程(附录 G);鉴于根据规定 VI(C)(3),该委员会于 2017 年召开了三次会议,BLM 分发了附录 G:累积影响缓解流程的两份草案供委员会审查;鉴于委员会工作于 2017 年暂停,BLM 重新成立了咨询方委员会,以在 2022 年制定协议附录 F 和 G 以及景观研究;鉴于,根据规定 VI (C)(3),委员会于 2022 年和 2023 年举行了十次会议,且 BLM 已分发了附录 G:累积影响缓解过程的引言部分草案以及费用公式和资金部分草案,以供委员会审查;且鉴于,BLM 需要寻找方法解决在完成附录 G 中定义的累积影响缓解过程之前可能发现的项目特定不利影响;且鉴于,有必要第二次修订本协议,以留出更多时间来完成本协议附录 F 和 G 以及景观研究 [规定 VI (E)] 的制定;因此,现在,根据规定 IX,签署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如下修订:
本组织促进在变革性全球议程方面的国际合作,包括《2030 年议程》、《巴黎协定》、《2015-2030 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社会发展问题哥本哈根宣言》和《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领》、《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新城市议程》、《多哈支援最不发达国家行动纲领》、《维也纳行动纲领》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快速行动方式(萨摩亚途径)。在 162 个国家和地区服务的驻地协调员领导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动员联合国发展系统履行与东道国政府商定的合作框架,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
1.背景 《加速实施维也纳行动纲领》路线图代表了联合国系统各组织与内陆发展中国家机构间磋商小组 (IACG) 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成员共同努力,推动实现《维也纳行动纲领》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该路线图于 2020 年 9 月第 19 届内陆发展中国家部长级会议期间通过,旨在利用 IACG 成员的能力,并在参与组织之间建立协同效应,以重新推动在 2024 年前实现《维也纳行动纲领》。因此,路线图包括一系列指导原则和行动号召,如路线图的初始发布版本所示,可在此处获取。它还包括 IACG 为加速实施 VPoA 而开展的活动和可交付成果的规划,按照以下关键行动领域进行组织:
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 (UN-OHRLLS) 为 91 个脆弱成员国(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提供服务,负责倡导、支持、动员、协调和报告行动纲领的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 的实现情况。自 UN-OHRLLS 成立以来,它一直通过一个专门的单位来倡导内陆发展中国家;动员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支持内陆发展中国家;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层面监测内陆发展中国家行动纲领 (PoA) 的实施情况;为内陆发展中国家提供政府间支持;并在内陆发展中国家行动纲领和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之间建立有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