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非连续扶强材的肘板端部连接 3.2.5 修改如下。 3.2.5 非连续扶强材端部肘板 非连续扶强材端部应设肘板,肘板臂长 bkt ,mm ,按下式计算: (略) 对于类似图 3 中(c)和(d)项的连接,当较小的扶强材与主要支撑构件或舱壁连接时,肘板臂长应不小于 h stf 的 2 倍。图 8(e) 修改如下。 图 8 对称和非对称切口
表1 日本海事协会结构强度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时间 修订内容 1921 颁布《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第一版。 1949 日本海事协会(二战后由帝国海事协会更名)首次颁布《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 1959 引入考虑砰击载荷的要求。 1961 引入基于理论公式的船壳板要求。 1963 引入桁架腹板的屈曲强度要求。 1972 引入基于长期预测的纵向弯矩。 1973 增设第31章“散货船”。(引入等效板格结构评估) 1974 将结构要求重新组织到《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C部分。引入基于直接强度计算的强度评估方法。 1980 使用基于长期预测的波浪压力进行大量修订。 1983 创建新的第 32 章“集装箱船”。 1987 部分纳入 UR S11(总纵强度)。 1989 引入组合载荷下的屈曲要求。 1993 创建新的第 29A 章“双壳油船”。 (引入纵向加强筋的疲劳强度要求) 1999 引入散货船安全相关要求。 (引入进水等情况下的强度要求) 2001 发布《油船结构指南》。 (引入净尺寸评估、等效设计波法、梁疲劳强度评估、极限船体梁强度评估) 2006 创建新的 CSR-B 和 CSR-T 部分。 2016 创建新的 CSR-B&T 部分。大幅修订集装箱船的要求。(引入考虑摇晃载荷的要求)
此次认证检查已在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完成,檀香山海事检验主管认证该船在各方面均符合适用的船舶检验法律及其规定的规则和规定。
1. IACS 两个项目组(JBP 和 JTP)自前年开始制定的双壳油船和散货船通用结构规范(CSR)于 2005 年 12 月获 IACS 理事会通过。 2. 该 CSR 已被纳入本社规范,双壳油船和散货船 CSR 于 2006 年 2 月 3 日(该年第一次会议)在 ClassNK 技术委员会会议上获得批准。本规范适用于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新造船。 3. 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CSR-B和CSR-T部分预定于2006年3月中旬左右在ClassNK互联网主页(URL:www.classnk.or.jp)上公布。从那时起,从首页访问的方法如下: (1)首页 ↓ (2)规范与指南 ↓ (3)修正案 ↓ (4)2006年第1次技术委员会 ↓ (5)IACS CSR(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A部分CSR-B和CSR-T) 目前,IACS理事会通过的双壳油船和散货船CSR可在IACS互联网主页(URL:www.iacs.org.uk)上查阅。(待续)
表1 NK结构强度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时间 修订内容 1921 颁布《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第一版。1949 日本海事协会(二战后由帝国海事协会更名)首次颁布《钢质船舶检验建造规范》。1959 引入考虑砰击载荷的要求。1961 引入基于理论公式的船壳板要求。1963 引入桁材腹板的屈曲强度要求。1972 引入基于长期预测的纵向弯矩。1973 创建新的第31章“散货船”。 (引入等效板格结构评估) 1974 将结构要求重新组织到《钢质船舶检验和建造规则》的 C 部分。引入基于直接强度计算的强度评估方法。1980 使用基于长期预测的波浪压力进行大量修订。1983 创建新的第 32 章“集装箱船”。 1987 部分纳入 UR S11(纵向强度)。1989 引入组合载荷下的屈曲要求。1993 创建新的第 29A 章“双壳油船”。 (引入纵向加强筋的疲劳强度要求) 1999 引入散货船安全相关要求。(引入洪水等情况下的强度要求)2001 年发布《油轮结构指南》。(引入净尺寸评估、等效设计波方法、梁的疲劳强度评估、极限船体梁强度评估) 2006 年创建新的 CSR-B 和 CSR-T 部分。 2016 年创建新的 CSR-B&T 部分。大幅修订集装箱船的要求。(引入考虑鞭打载荷的要求)
海事法令 503(检验证书 - 国家法律)2018(海事法令 503) 商用船舶国家标准(NSCV): B 部分 - 一般要求(NSCV B 部分) C 部分,第 4 节 - 消防安全(NSCV 第 C4 节) C 部分,第 5 节 - 工程(NSCV 第 C5 节) C 部分,第 5A 小节 - 机械(NSCV 第 C5A 小节) C 部分,第 7B 小节 - 通信设备(NSCV 第 C7B 小节) C 部分,第 7C 小节 - 导航设备(NSCV 第 C7C 小节) F 部分,第 F2 小节 - 休闲船舶(NSCV 第 F2 小节) 国家法律 - 2014 年海事检验师认证指导手册,第 2 部分 - 船舶检验 (MSAGM) 2012 年航海法(航海法)
第 1 节 总则 第 2 节 年度检验 第 3 节 中间检验 第 4 节 特别检验(船体、设备及消防设备) 第 5-1 节 特别检验(机械、电气设备及附加设备) 第 5-2 节 特别检验(对船型的附加要求) 第 6 节 进坞检验 第 7 节 螺旋桨轴、艉轴等的检验第 8 节 锅炉检验 第 9 节 机械的连续检验 第 10 节 不定期检验 第 11 节 遥控检验 第 12 节 改装检验 第 13 节 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特殊货物的船舶检验 第 14 节 附加设备检验 第 15 节 普通干货船船体检验 第 16 节 液化气体船船体检验 第 17 节 船壳及内门等的检验要求第 18 节 滚装船的附加要求第 19 条 受韩国船舶安全法或渔业管制的船舶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