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201810205 印度理工学院 新德里 德里西北/NWRO U-0100 IC201810206 MLR 理工学院 海得拉巴 特伦甘纳邦中南/SCRO C-19753 IC201810207 纺织工程学院 ICHALKARANJI 马哈拉施特拉邦西部/WRO C-11058
重要免责声明:本文件所含信息来自多个来源,泰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无法在所有情况下确认此类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尤其是来自本行外部的数据。此外,任何前瞻性陈述都可能发生变化,因为市场条件和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不同。本行对本文件所含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形式的陈述或保证。
过渡规划的良好实践 2023年第四季度,金管局进行了第二轮绿色评估,调查了38家认可机构(下称“参与认可机构”)的过渡规划实践。参与认可机构包括在香港注册成立的认可机构及在香港以外注册成立的银行的香港分行。40%的参与认可机构来自内地(即其母公司集团或总部位于内地),8%来自香港,18%来自亚太其他地区,29%来自欧洲,5%来自美洲。调查涵盖管治、实施策略、参与策略、指标和目标、数据收集和处理、情景分析以及披露和沟通等关键要素。本附件总结了金管局通过调查发现的主要观察结果和良好实践。应当注意的是,当地子公司或分行往往依赖集团层面进行的过渡规划。因此,本附件中的“参与认可机构”并不总是指认可机构本身,而是指其所属的银行集团。
i) 拥有经济学、数学、统计学、项目管理、监测与评估硕士学位,或获得认可机构颁发的同等学历。 ii) 拥有经济学、数学、统计学、项目管理、监测与评估学士学位,或获得认可机构颁发的同等学历。 iii) 至少十年 (10) 相关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五年
我们的参考编号:B1/15C C2/5C G16/1C 2022 年 7 月 8 日 行政长官 所有认可机构 先生/女士尊敬的人士, 销售保障相连计划 鉴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就投资相连寿险计划(“ILAS”)产品发布的最新加强指引,以及推出一类新的投资相连寿险计划产品——保障相连计划(“PLP”),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出本通函,就销售 PLP 向认可机构(“认可机构”)提供指引,以期为客户提供保障。本通函附件所载的认可机构指引涵盖产品尽职调查、合适性评估和产品推荐、产品披露、录音和记录保存,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本通函亦强调保护弱势客户。该指引旨在整合和更新金管局过去关于投资相连保险产品的通函中所列的要求,使其与金管局以及证监会和保险业监督的最新方法和标准保持一致。除了精简要求以使其更方便用户使用外,
B9/67C 2024 年 8 月 19 日 行政长官 全体认可机构 先生/女士, 使用生成人工智能的消费者保障 我谨致函,向认可机构提供一套关于从消费者保障角度在面向客户的应用中使用生成人工智能(“GenAI”)的指导原则。鉴于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BDAI”)的发展,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在《认可机构使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的消费者保障》通函中发布了一套指导原则(“2019 年 BDAI 指导原则”),重点关注四个主要领域,即管治和问责、公平、透明度和披露,以及数据隐私和保护(请参阅附件 1 的简要摘要 1 )。这些指导原则已被证明对银行和客户有益,并有助于促进香港银行业 BDAI 的健康发展,正如香港金融管理局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 BDAI 使用案例激增所见(调查结果摘要见附件 2)。更重要的是,2019 年 BDAI 指导原则还有助于增强客户对使用采用 BDAI 的银行服务的信心。近几个月来,香港金融管理局注意到银行业对在其运营中采用 GenAI 的兴趣日益浓厚。GenAI 是 BDAI 的一种形式,可以生成新内容,例如文本、图像、音频、视频、代码或其他媒体,
2.1.1 操作风险是与电子银行相关的主要风险,通常包括欺诈、网络威胁、信息泄露、服务中断或系统处理错误。这是因为电子银行通常涉及(i)通过网络或终端或设备向大量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而这些终端或设备不受认可机构直接控制,或不受认可机构场所内通常更严格的物理安全控制措施的保护;(ii)依赖多个服务提供商(包括相关终端或设备的供应商、电信网络运营商、运营或支持电子银行计算机系统或相关网络的其他服务提供商、海外办事处甚至其他银行机构);(iii)相对较新或复杂的系统架构或处理逻辑;(iv)全天候进行的实时交易。此外,与电子银行相关的攻击和欺诈威胁及其可能采取的形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因此操作风险的性质是动态的。
我们的参考号:B1/15C C2/5C 2024 年 6 月 12 日 行政长官 所有授权机构 先生/女士 尊敬的人士,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发出通函,就鼓励向中国内地访客无牌销售长期保单的不合规商业模式采取行动(及纠正) 我谨此致函提请您注意保监局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发布的通函“就鼓励向中国内地访客无牌销售长期保单的不合规商业模式采取行动(及纠正)”(“保监局通函”)。 保监局通函强化了香港人寿保险市场的发牌要求和保险监管框架,特别关注持牌保险中介人依赖或与无牌人士作出安排的商业模式,这些无牌人士负责寻找客户并将客户转介给持牌保险中介人(“无牌转介人”)。保监通函附件载有进一步指引,包括无牌转介人必须遵守的限度,以及持牌保险中介人在聘用无牌转介人时应承担的责任。由于认可机构在香港人寿保险市场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认可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评估保监通函对其的影响,并确保遵守保监通函中规定的要求。特别是,非持牌保险中介人并从事保险转介的认可机构应避免从事《保险条例》规定的任何受监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