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对于当前(第七次)调查,劳工局收到了来自 100 个国家的 169 个答复者的报告:10 个国家的三方合作伙伴、2765 个政府、29 个国家的雇主组织和 45 个国家的工人组织。这些国家包括:安哥拉、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巴多斯、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加拿大、佛得角、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厄立特里亚、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芬兰、法国、加蓬、德国、加纳、希腊、危地马拉、圭亚那、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约旦、肯尼亚、大韩民国、科威特、拉脱维亚、黎巴嫩、立陶宛、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摩尔多瓦共和国、摩洛哥、莫桑比克、缅甸、尼泊尔、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拿马、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卢旺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塞内加尔、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瑞士、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泰国、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乌干达、乌克兰、英国、美国、委内瑞拉、越南、赞比亚、津巴布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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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构建一组矩阵的方法和数据来源,这些矩阵映射了跨国企业 (MNEs) 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利润和经济活动位置。这些矩阵最初是为了评估经合组织/G20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BEPS) 包容性框架正在考虑的国际企业税收安排改革提案的影响而设计的。它们将来还可以用于其他分析目的。该组矩阵包括一个利润矩阵和三个侧重于经济活动指标(营业额、有形资产和工资单)的矩阵。每个矩阵包含的数据涵盖 200 多个司法管辖区(矩阵行),并细分为跨国企业最终母公司 200 多个司法管辖区(矩阵列),主要关注 2016 年。这些矩阵将来自各种来源的数据结合在一个一致的框架中,包括新获得的汇总国别报告 (CbCR) 数据、ORBIS 数据库和经合组织分析性 AMNE 数据库。数据空白通过基于宏观经济数据的推断来填补,包括通过复杂的程序根据外国直接投资 (FDI) 数据推断利润。已进行了广泛的基准测试,以确保矩阵中使用的数据源和推断之间的一致性。
新兴市场跨国企业(Emnes)如何能够以绿色全球价值链(GVC)与发达市场跨国企业(DMNE)进行创新和竞争?着眼于中国电动汽车(EV)行业的快速增长,我们介绍了GVC包络的新颖概念。这个概念解释了埃姆尼斯如何将战略性地整合到以DMNE为主导的GVC中,与主要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以创造协同作用并实现规模经济。通过三阶段的过程,艾恩斯不仅为全球绿色过渡做出了贡献,而且还挑战了传统的全球参与者。本文为跨国企业经理和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关键的见解,强调了全球绿色过渡中竞争和协作的不断发展的动态。
许多跨国企业的新兴市场供应商都陷入了社会责任争议。这些事件严重影响了跨国企业的运营和新兴经济体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考虑了一个两层跨国供应链模型,以探讨不同参与者的企业社会责任 (CSR) 活动对其利润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我们考虑了两种可以增强新兴市场供应商 CSR 活动的激励方案:来自买家的收入分享和来自政府的补贴。通过供应商 Stackelberg 博弈,我们发现:1)跨国运营成本阻碍了跨国企业投资 CSR 的动力;2)供应商的 CSR 活动对最终产品需求和新兴市场福利的影响大于跨国企业的活动;3)供应商会自愿参与 CSR 活动,但程度不足,而跨国企业与供应商的收入分享和政府对供应商的补贴可以提高供应商的 CSR 水平;4)政府补贴比跨国企业的收入分享更大程度上改善了供应商的 CSR 活动。我们的研究填补了国际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空白,并为跨国企业及其新兴市场供应商提供了降低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的重要管理建议,并为新兴市场政府提供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联合国全球契约 世界人权宣言 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国际劳工标准 妇女赋权原则 儿童权利与商业原则 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ISO 14001 ISO 26000 SA8000 OHSAS 18001
“ OECD的尽职调查指南对服装和鞋类部门负责的供应链(以下简称“指导”)有助于企业实施OECD跨国企业沿沿跨衣关系和鞋类供应链的跨国企业指南中包含的尽职调查建议,以避免其活动和供应链的潜在负面影响。它试图支持经合组织指南的目的,以确保企业在服装和鞋类部门的运营与政府政策保持一致,以加强企业与其经营社会之间相互承认的基础。本指南还通过实施《联合国商业和人权指导原则》中包含的尽职调查建议来支持企业。该指南与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基本原则和权利,相关的ILO公约和建议以及ILO三方宣言有关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原则宣言。及其对特定风险领域的尽职调查的模块,该指南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软件包,以负责任地在服装和鞋类部门中运营和来源。” 1
(6)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跨国企业指南》(MNE 指南)明确并进一步发展了人权尽职调查的概念,将尽职调查的应用范围扩大到环境和治理主题。OECD 的《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负责任商业行为指南)和行业指南是国际公认的框架,列出了切实可行的尽职调查步骤,帮助企业识别、预防、减轻和说明他们如何应对其运营、供应链和其他业务关系中的实际和潜在影响。尽职调查的概念也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跨国企业和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的建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