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FAR 16.505 的要求或其他适当情况,任务订单可在多个 IDIQ 持有者之间竞争。这些任务订单可使用多种评估因素竞争(见附件 15)。价格和任何非价格评估因素的相对权重将包含在任务订单提案请求中。对于某些任务订单竞争,价格以外的因素可能比价格具有更大的权重。每个飞机项目都需要一个主要和救援飞行机组,以及一个燃油服务车辆 (FSV) SEAT 支援车辆 (SSV)。政府可能还需要 SEAT 支援车辆 (SSV)(或 FSV/SSV 组合)。SSV(如果订购)将作为附加付款项目定价,如附加付款项目表中所述,并在需要时订购。
评估数字市场的市场能力程度可能会给当局带来一系列挑战。他们必须仔细审查有关数据访问和网络效应作为进入障碍的重要性的主张,从而成为市场力量的来源。此外,当局必须努力应对多面性,并需要在多个市场中纳入需求和竞争性约束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市场还可以以零价格提供服务,需要在评估中发挥特别重要作用的非价格因素。还提出了调整当局在数字市场中接近市场能力的方式,即解决尚未具有主导参与者的市场的小费风险,并考虑了将市场能力的风险借给其他市场的风险。
苏格兰可再生能源支持供应链计划(SCP)流程的目标,我们欢迎在此咨询中提出的一些澄清和建议。但是,我们将强调,正如我们在先前的咨询响应中所做的那样,SCP流程的逐项项目方法的基本缺陷意味着SCP将不足以实现英国的愿望来实现供应链开发的雄心。,由于我们观察到全球供应链的成本和限制以及在竞争市场中引入的慷慨激励措施的成本和限制增加,这只是在最近几个月变得更加明显,这有可能使投资从英国转移。我们欢迎有关将非价格因素引入CFD计划的最新咨询,但我们仍然认为,一个新的框架可以促进更具战略性和协作的方法供应链开发。
5. 正式招标 - 向多个供应商征集书面密封投标的过程。正式招标要求公开招标,密封投标回应应在指定日期和指定时间提交,届时将举行正式开标。通过由采购服务部门管理、大学部门参与的流程进行审查和评估后,将发出中标意向通知或采购订单。正式招标需要制定规范和/或评估标准。中标可能导致复杂的供应商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价格、非价格因素以及其他条款和条件。首席采购官可酌情使用征求建议书 (RFP)、征求报价 (SFO) 和征求报价和资格 (RFQQ)。(另请参阅 - PRO-U501. A.01 投标邀请)。
14. PSR 的信用卡收单市场审查 (CAMR) 发现,小商户很难比较信用卡收单服务,因为价格通常不公布,而且定价结构和标题费率的方法差异很大。虽然 CAMR 仅考虑了信用卡收单服务市场,但这些市场特征也可能成为商户比较信用卡和其他支付类型的障碍,因此也成为采用新数字支付服务的障碍。PSR 提出了一种可能的补救措施,即信用卡收单服务的卖家应提供标准公布的和针对每个商户量身定制的“关键事实”信息,列出关键价格点和非价格服务要素。PSR 还提议鼓励信用卡收单市场使用数字比较工具。虽然我们认识到这些工具的实施可能会遇到障碍,但我们大体上支持 PSR 提出的补救措施。
虽然净零技术跨越了广泛的领域,但NZIA专门适用于19个净零技术的子集。它试图通过简化和加速许可程序来减轻制造商的行政负担。为此,它设置了一个零净监管负担科学咨询小组。某些被公认为“净零战略项目”的特定净零制造项目将获得额外的福利,包括加速许可程序,争议解决方案的优先处理以及用于获得融资的咨询支持。NZIA还包括有关公共采购的清洁技术和拍卖的规定,以部署可再生能源,并引入了强制性的非价格标准。欧盟委员会应支持建立欧洲净零行业学院来发展技能。此外,NZIA还包括开发永久地质CO 2存储站点和CO 2运输基础设施的规定。
创新竞赛提出了反托拉斯法律和执法政策的挑战。创新已经引起了竞争性质的变化,因为公司介绍了新的交易技术,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创新竞赛正在推动零售,批发,制造,服务和金融技术的“商业革命”。在线平台和多边市场中的交易创新引起了对反竞争性行为,垂直限制,消费者隐私和企业家障碍的关注。文章认为,尽管反托拉斯政策制定者认识到创新竞争的重要性,但他们需要更新其经济框架。反托拉斯政策制定者需要根据完美竞争和不完善竞争的双胞胎框架来超越传统分析。本文介绍了新兴的技术与创新经济学,并研究了对反托拉斯政策的一些影响。首先,反托拉斯政策应将其重点从价格竞争中转移到而没有技术变化的情况下,以解决创新竞争的非价格方面。其次,反托拉斯政策应采用经济分析,以认识到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在创新竞争中的关键作用。第三,对水平和垂直合并的反托拉斯政策应考虑在新事业竞争的经济分析中的发展。
摘要 IPCC 第六次气候变化缓解评估报告强调了气候变化缓解行动与气候稳定目标之间的巨大差距。但其广泛的政策建议可能会让政策制定者思考应该采取哪些具体行动。本文基于关于能源系统转型方面(如太阳能和风能发电以及电动汽车)的积累证据,制定了比 IPCC 更尖锐的能源改革战略,以实现必要的全系统变革。它提出了两项非传统政策的理由。一是政府除了提供研发支持外,还应提供市场创造支持,以便在初始市场中尽早部署低碳技术。二是将排放定价置于创新和市场创造支持之后,并在关键能源部门之间进行差异化定价,而不是实施一个全经济价格。与单一价格相比,针对脱碳成本较高的部门制定更高的排放定价仍可促进具有成本效益的减排,但会限制不利的分配影响。本文还考虑了非价格变革障碍以及协调各国国内改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