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秘书办公室奎松市迪利曼椭圆路 1993 年 10 月 12 日畜牧业行政命令第 27 号 1993 系列主题:确定/评估兽药对目标动物的功效和安全性的最低要求根据 RA 第 3720 号(经第 175 号行政命令修订,也称为“食品、药品、设备和化妆品法”)RA 3675(也称为 1988 年“仿制药法”)、RA 382(称为“药房法”)、RA 6425(称为“1972 年危险药物法”)(经修订)RA 1556(也称为“牲畜和家禽饲料法”)、RA 1071(兽医生物制品和药物制剂销售管理法案和 RA 3101 法案,该法案授权畜牧业局局长在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批准下颁布用于治疗家畜的病毒、血清、毒素或类似产品的制备、销售、贸易、装运和进口法规,以及农业部和卫生部于 1991 年 9 月 20 日签署的《协议备忘录》,该备忘录规定了双方在对从事兽药、预混料和产品的制造、分销和销售机构进行许可方面的职能,同样还包括对兽药和产品(例如兽用生物制品、预混料药物、水溶性药物、补充剂和动物饲料)进行注册,为供所有相关方参考、指导和遵守,现颁布以下内容,以确定用于治疗食用动物的药物的功效和目标动物安全性的最低要求。这些要求的目的是确定哪些药物对发展中国家有益,并防止使用不安全或无效的药物。A. 在发达国家有令人满意的使用历史的药物如果一种药物或药物组合已在发达国家得到评估和批准,并且该药物有令人满意的使用历史,则以下测试要求将适用于各种使用条件:
(25)CP 1 布鲁塞尔,2025 年 1 月 16 日 FEFAC 就欧盟委员会第 74/2025/EC 号法规对从中国进口的赖氨酸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发表的首次公开声明 FEFAC 主席 Pedro Cordero 指出,欧盟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赖氨酸征收高额反倾销进口税的决定。 在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关键饲料添加剂措施的初步回应中,Pedro Cordero 表示:“欧盟预混料和复合饲料制造商对欧盟对赖氨酸征收的极高临时进口关税表示深切关注。 目前,欧盟 60% 的赖氨酸需求依赖中国(欧盟总使用量约为 500,000 吨当量赖氨酸盐酸盐)。 欧盟生产或其他第三国没有足够的替代供应来取代从中国的进口。 因此,这项措施可能对欧盟饲料和畜牧业造成重大不利的经济后果。 Pedro Cordero 表示:“FEFAC 希望提醒欧盟委员会,临时进口关税可能会扰乱赖氨酸进口,并将对欧盟市场上赖氨酸的报价产生膨胀影响,从而造成与第三国的市场扭曲。因此,FEFAC 呼吁欧盟委员会为欧盟畜牧业农民提供有效和有针对性的经济补偿,因为他们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削弱,尤其是在家禽和养猪生产方面。”他强调:“FEFAC 绝不容忍扭曲公平竞争的倾销行为。FEFAC 还支持任何有针对性的欧盟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增强欧盟饲料添加剂生产商的竞争力,从而减少对中国在关键饲料添加剂方面的战略依赖。因此,FEFAC 敦促欧盟将必需氨基酸和维生素视为“关键材料”。欧盟必须开始思考如何通过调整当前的欧盟政策来刺激重大投资,以增加产量和欧盟关键饲料添加剂供应链的多样化。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