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国家环境政策法 (NEPA) 紧急法规和紧急程序。环境质量委员会已为机构在紧急情况下遵守国家环境政策法 (NEPA)(42 USC 4321 等)提供了适当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在 CEQ 的法规中得到明确授权,该法规包含在《联邦法规法典》第 40 章中,用于实施 NEPA 的程序规定(“NEPA 法规”),该法规于 1978 年首次发布。这些法规规定,当紧急情况使得机构必须在不遵守法规的情况下采取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动时,机构可以咨询 CEQ 以做出采取此类行动的替代安排。利用这一权力,CEQ 已在各种紧迫的紧急情况下适当批准了替代安排。这些紧急情况不仅包括自然灾害和对国防的威胁,还包括对人类和动物健康、能源安全、农业和农民以及就业和经济繁荣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