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州法律(Wis. Stat. § 109.075)要求,在某些情况下,计划停止向现有员工、退休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福利的雇主,必须向受影响的个人提供停止提供福利的 60 天通知。问:哪些雇主必须遵守此要求?答:在威斯康星州经营企业并在该州雇用 50 人或以上的雇主必须提供书面通知,说明其打算停止向受影响方提供医疗保健福利。问:哪些受影响的个人有权获得此通知?答:目前享受医疗保健计划的员工、代表企业员工的任何工会、退休人员、员工家属和退休人员均有权收到福利将停止的 60 天书面通知。问:受影响的人为什么应该对未收到医疗保健福利计划终止的 60 天通知提出投诉?答:未收到适当通知的人可能会收到未通知期间的保险费或非通知期间(最多 60 天)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实际价值。问:如果我对此要求有疑问,或者我想就未收到通知提出投诉,我应该联系谁?答:联系下面列出的密尔沃基或麦迪逊的平等权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