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取行动推动电气化。制定广泛的电力供应规划目标,着眼于绿色增长和完全淘汰化石燃料。为当局和企业提供规划框架,并与电力出口、电力税和电力市场进行战略合作。 • 加强和扩大电网。电力系统必须现代化,并适应更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其中包括通过继续发展辅助服务市场。取消海上风电的连接成本,并将积极的电网投资视为转型的推动力。 • 简化许可流程。根据欧盟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的要求进行简化。通过授予市政当局财产税,让它们直接享受风电的经济优势,并调整市政否决权以增加法律确定性。 • 将气候思维融入所有决策。更新对当局的指示,使平衡利益更容易,将气候效益纳入《环境法》的门户网站部分,并规划利用风电的气候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