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N部分第二章B小标题包括“2020年与COVID相关的税收减免法案”。本部分立法中的一些税收条款包括:• 澄清不得以 PPP 贷款减免排除在总收入之外为由拒绝任何扣除、减少任何税收属性或拒绝任何基础增加• 每位合格纳税人和儿童最高可获得 600 美元的 2020 年额外复苏退税• 将某些递延工资税的偿还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将高于标准的 250 美元教师税收减免扩大到包括个人防护设备 (PPE) 费用和其他与 COVID 相关的费用• 澄清某些涵盖的贷款和紧急财政援助补助金的减免的税收处理• 允许就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某些农业损失的税收处理进行选择• 将带薪病假和探亲假(包括某些自雇人士)的抵免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选择终止从养老金计划转移的合格资金以支付未来的退休人员成本 • 对货币购买养老金计划应用特殊规则 其他与 COVID-19 相关的措施(包括延长和修改员工保留抵免)包含在立法的 EE 部分——“纳税人确定性和灾难税收减免法案”中。EE 部分还涉及与 COVID 无关的即将到期的条款、杂项税务事项以及针对 COVID-19 以外灾难的税收减免。即将到期的条款立法 EE 部分第一章将某些即将到期的税收优惠永久化,并为其他即将到期的条款提供临时延长(不同期限)。目前延长的几乎所有法典条款都原定于 2020 年底到期。 临时条款的永久延长 永久延长的条款包括: • 节能商业建筑扣除(涉及通胀调整和能源效率标准的修改) • 降低啤酒、葡萄酒和蒸馏酒的消费税率,以及其他修改 • 铁路轨道维护抵免(修改抵免率) • 将医疗费用扣除下限降至 7.5% • 将为志愿消防员和应急响应人员提供的某些福利排除在收入之外 • 提高终身学习抵免的逐步取消门槛(从合格学费和相关费用的扣除过渡) 临时条款的长期延长 延长五年(即到 2025 年)的条款包括: • 相关受控外国公司的透视规则 • 新市场税收抵免 • 工作机会税收抵免 • 雇主带薪家庭和医疗假抵免(第 45S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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