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量刑法第 22 附表第 24 段于 2022 年 5 月 2 日根据《2003 年刑事司法法》(生效日期第 33 号)和《2020 年量刑法》(生效日期第 2 号)条例生效。第 24 段生效的效果是将治安法庭对单一可审理的双向罪行判处的最高监禁期限从六个月增加到十二个月,并修订《2006 年欺诈法》附表 2 第 1 段,规定对本法中可审理的双向罪行之一进行简易程序定罪的最高刑罚为 12 个月,除非该罪行是在 2022 年 5 月 2 日之前犯下的。此更改仅影响可在治安法庭判刑的案件。这些罪行的总体最高刑罚没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