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注意事项 (1)参赛资格须符合《日本陆上自卫队公开对抗制度实施准则》第5条的规定。 (2)估价方式以总金额(不含消费税)确定中标人。 (3)是否需要准备合同 A.合同金额50万日元以上时,必须准备并提交发票。合同金额150万日元以上时,必须准备并提交合同。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向中标人说明合同撰写说明等详细信息。 B. 适用合同条款(驻军标准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条款”“有关串通等不正当行为的特别条款”“有关排除有组织犯罪的特别条款” (4)其他 A. 有关报价和合同的详情,请参阅“投标和签订合同指南”和“陆上自卫队公开应对方法实施指南”。 其余事项按照附表规定执行。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联系:中央会计组、合同部、第一组、川边(电话:03-3268-3111,分机 47563)(传真:03-5269-5135(直拨))(邮件:rikuzi-cfin@inet.gsdf.mod.g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