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合同的准备等 a. 选定中标人后,如需准备合同,则应按照《驻军用标准合同(要求)》的格式准备。 B. 适用合同条款:“劳务派遣合同条款”、“防止串通等违法行为的特别条款”、“排除有组织犯罪的特别条款”、“保护所持有个人信息的特别条款”、“单价合同的特别条款”。 (9)其他 A. 如果委托代表以外的人进行投标,投标前必须提交委托书。 通过邮寄或其他能提供送达证明的方式(例如挂号信)发送的投标,在投标日期前一天下午 5:00 之前到达将被视为有效。邮寄后,请于投标前一天与合同部联系。若出价相等,则由未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进行抽签。如果有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我们将单独与您联系,告知重新投标的日期和时间。 C) 投标结束后如需重新开标,重新开标的日期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E. 参与者必须知悉并已阅读并同意“投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使用条款 E)投标前须提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副本。 如果您希望参与投标,请至少在投标前一天联系合同团队。 (10)联系方式:〒839-0863福冈县久留米市国分町100号陆上自卫队久留米驻地电话:0942-43-5391。投标事宜:第361会计中队久留米支队承包组负责人:南出分机348。规格事宜:久留米驻地业务组管理部维护组负责人:山光分机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