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计划是法典第 414(e) 节和《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第一章所定义的非选举性“教会计划”,并且可能会不时修订。福利计划和向董事会支付的保险费由董事会负责,用于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会员及其参加适用福利计划计划的受益人提供福利。福利计划将根据宾夕法尼亚州适用的信托法进行解释和管理。福利计划、任何福利计划通信或报名表均不被视为董事会与教会、相关雇主、任何福利计划会员或受益人之间的明示或暗示合同或雇佣协议。对于参加固定收益养老金计划的波多黎各成员,固定收益养老金计划也将根据本文件附录 F 中规定的波多黎各税法典的适用条款进行管理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