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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 2025 年 8 月 13 日,本章将失效并且不再有效,除非根据北汉普斯特德镇镇议会的决议延长,北汉普斯特德镇的任何机构、委员会、委员会官员或雇员,包括但不限于镇议会、上诉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或根据北汉普斯特德镇镇法典的任何规定颁发任何批准或建筑许可证的建筑部,不得接受任何申请,审查任何申请,或颁发、导致颁发或允许颁发任何批准、特别例外、差异、场地规划或建筑许可证,适用于任何要求允许将拟议地块用作电池能源系统存储设施的申请。

北汉普斯特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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