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所有项目,承包商必须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 RE 交通影响。这是新长期车道封闭的必要条件。对于仅有临时车道封闭的项目,仅在交通影响开始前才需要提前交通影响通知。后续临时车道封闭(包括临时绕行,即实施时间少于 24 小时的封闭)不需要单独的提前交通影响通知;交通阶段首次实施的通知应包括预期的临时车道封闭。通常,新长期车道封闭的实施不得早于周五晚上允许的车道封闭时间,并且必须在下周日下午 6:00 之前全面实施,否则将受到交通控制计划 (TCP) 一般说明中允许的车道封闭时间的限制。但是,如果 RE 意识到有必要将周末实施改为工作周实施的情况(例如,夏季沿岸路线、附近的购物中心或其他特殊社区问题),则 RE 应通过 RCE 向建筑和材料总监提交变更请求。2) 收到承包商的 28 天交通影响提前通知后,RE 将评估通知是否符合合同,如果可以接受,RE 将立即通过 SimpliGov 发送已完成的 TO-103 表格。新交通模式的描述应包括临时车道封闭,即使开始时未使用临时车道封闭,也将在该阶段实施。有关创建、处理和管理 TO-103 流程的帮助,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