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期应为合同授予后的 90 天。除非经 TPOC 另行批准,否则工作应在周一至周五上午 7:00 至下午 3:30 之间进行。对已批准时间表的任何拟议变更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 TPOC,并且在获得批准之前不得最终确定。周末或政府假日不得进行任何工作。所有施工前提交文件应在合同授予后的 21 天内提交。政府保留自收到之日起最多 21 天的时间对每份提交/重新提交进行审查和验收。如果需要对提交文件进行修改,承包商应进行此类修改,并在政府回复后的 14 天内以可接受的形式重新提交给政府,除非政府以书面形式批准额外的时间。在施工前提交文件被接受之前,不得进行任何现场工作。5. 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