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根据第 1-510 节,任何将土地重新划分为 ET 区的申请均构成对分区条例的修订,其影响只能通过有条件分区才能有效缓解。申请人的重新分区申请包必须表明申请人是否打算在重新分区请求中使用有条件分区,并且所有者提出的所有条件均应符合经修订的第 1-513 节。申请人作为申请流程的一部分提交的书面和图形信息,并纳入 ET 区总体规划,应作为将财产重新划分为 ET 区的条例的一部分。作为 ET 区总体规划批准的一部分,监事会接受的所有提议均应构成经修订的第 1-513 节规定的有条件分区规定。C. 要启动将财产重新划分为 ET 区的修订,申请人应填写重新分区申请包。此信息应附有图形和书面信息,这些信息应构成初步总体规划。提交的所有信息应足够清晰和准确,以清楚准确地识别拟议区域的位置、性质和特征。这些信息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以使管理员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