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荷兰法律,股东可能负有披露义务。这些义务适用于任何收购、持有或处置空中客车 SE 投票权和/或资本权益的个人或实体。当(实际或视为)投票权、资本权益或总空头仓位的百分比达到、超过或低于以下值时,需要披露:3%、5%、10%、15%、20%、25%、30%、40%、50%、60%、75% 或 95%(无论是由于收购或处置股份或其他工具,还是由于总投票权或已发行资本发生变化)。必须立即向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 (AFM) 披露。根据欧洲法规,空中客车 SE 的净空头仓位还需承担额外的披露和/或公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