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先生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控制股东。截至本公告之日起,张先生间接持有公司中约45.92%的股份。张先生还是东方工业的股东,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在此基础上,Orient Industrial是清单规则14A中规定的“合伙人”定义的合伙人,因此是公司的连接人员,SSIHL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股权采集构成了列表规则第14A章的连接交易。由于股权收购的所有适用百分比比率均为0.1%或更高,但低于5%,该交易受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报告和公告要求的约束,但免除了通函(包括独立财务建议)和股东批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