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提交委任代表及╱或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或任何续会、于大会上发言及投票的文书,本公司股东(i)同意本公司(或其代理人)收集、使用及披露该股东的个人资料,以供本公司(或其代理人)处理及管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包括任何续会)的代表及代表,以及编制及汇编出席名单、会议记录及与股东周年大会(包括任何续会)有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以供本公司(或其代理人)遵守任何适用法律、上市规则、法规及╱或指引(统称“目的”);(ii)保证,当该股东向本公司(或其代理人)披露其代表及╱或代表的个人资料时,该股东已取得该等代表及╱或代表的事先同意,以供本公司(或其代理人)收集、使用及披露该等个人资料;会员同意,会员不得将任何代理人及╱或代表的个人资料提供给本公司,除非该等代理人或代表已就该目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资料,且 (iii) 会员同意,对于因会员违反保证而导致的任何罚款、责任、索赔、要求、损失和损害,会员将向本公司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