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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PFL 以外的正教授或科学家不能从科学和/或行政角度负责 EPFL 开展的研究项目,因此,如果 EPFL 是其主办机构,则其不得代表 EPFL 作为主要申请人向任何公共或私人支持组织申请资助。他们的角色不得超出项目合作伙伴(“共同申请人”)或类似角色的范围。以下累积条件也适用:• 向公共或私人支持组织提交的资助要约或申请必须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署;• 项目合作伙伴(“共同申请人”)申请的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申请总额的 20%;• 项目合作伙伴(“共同申请人”)在发送声明后收到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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