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法104-264§502; 110 Stat。3259。PRIA的要求最初是在美国法典第49号编纂的。44936,于1997年2月7日生效。实质性修正案于1997年12月5日对PRIA进行(公共法105-142; 111Stat。2650)和2000年4月5日(公共法106-181; 114 Stat。61)。目前,PRIA的要求在美国法典第49号编纂。44703(H)和(J)。2 49 U.S.C.44703(i)(pub。L. 111-216,124 Stat。2348(2020年8月1日))。在此序言的其余部分中称为“ PRD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