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于本裁决包含对此案所采取行动的合理解释,因此必须向公众开放,并将根据 2002 年《电子政务法》在美国联邦索赔法院网站和/或 https://www.govinfo.gov/app/collection/uscourts/national/cofc 上发布。44 USC § 3501 注(2018)(电子政务服务的联邦管理和促进)。这意味着任何可以访问互联网的人都可以查阅该裁决。根据疫苗规则 18(b),请愿人有 14 天的时间来识别和删除医疗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的披露将构成对隐私的不当侵犯。如果经审查,我同意所识别的材料符合此定义,我将删除此类材料,使其不再向公众开放。
1. 实施协调一致的建筑脱碳和能源效率战略,逐步淘汰建筑物中的化石燃料使用。通过《纽约州供热法案》,其中包括取消鼓励新建燃气管道的补贴,包括由所有现有燃气客户支付费用的新建燃气管道,前提是新建的燃气管道距离现有燃气管道 100 英尺以内,这通常被称为“100 英尺规则”。《纽约州供热法案》将燃气公用事业公司向其服务区域内的新客户提供燃气服务的义务替换为公用事业公司向新客户提供“零排放供热”的义务。该法案还规定,公用事业费用上限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 6%。
1 由于本裁决包含对此案所采取行动的合理解释,因此必须向公众开放,并将根据 2002 年《电子政务法》在美国联邦索赔法院网站和/或 https://www.govinfo.gov/app/collection/uscourts/national/cofc 上发布。44 USC § 3501 注(2018)(电子政务服务的联邦管理和促进)。这意味着任何可以访问互联网的人都可以查阅该裁决。根据疫苗规则 18(b),请愿人有 14 天的时间来识别和删除医疗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的披露将构成对隐私的不当侵犯。如果经审查,我同意所识别的材料符合此定义,我将删除此类材料,使其不再向公众开放。
1 由于本裁决包含对此案所采取行动的合理解释,因此必须向公众开放,并将根据 2002 年《电子政务法》在美国联邦索赔法院网站和/或 https://www.govinfo.gov/app/collection/uscourts/national/cofc 上发布。44 USC § 3501 注(2018)(电子政务服务的联邦管理和促进)。这意味着任何可以访问互联网的人都可以查阅该裁决。根据疫苗规则 18(b),请愿人有 14 天的时间来识别和删除医疗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的披露将构成对隐私的不当侵犯。如果经审查,我同意所识别的材料符合此定义,我将删除此类材料,使其不再向公众开放。
以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代理局长的名义;美国交通部;朱迪思·卡莱塔(JUDITH KALETA),以运输部代理部长的名义;美国劳工部;文斯·米科内(VINCE MICONE),以劳工部代理部长的名义;美国能源部;英格丽德·科尔布(INGRID KOLB),以美国能源部代理部长的名义;美国环境保护署;詹姆斯·佩恩(JAMES PAYNE),以美国环境保护署代理局长的名义;美国国土安全部;克莉丝蒂·诺姆(KRISTI NOEM),以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的名义;美国司法部;詹姆斯·麦克亨利三世(JAMES R. McHENRY III),以美国司法部代理司法部长的名义;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以及塞图拉曼·潘查纳坦博士(SETHURAMAN PANCHANATHAN),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主任的名义,
1 由于本命令包含对本案行动的合理解释,签名人必须根据 2002 年《电子政务法》将其发布在美国联邦索赔法院网站和/或 https://www.govinfo.gov/app/collection/uscourts/national/cofc 上。44 USC § 3501 注(2018)(联邦管理和促进电子政务服务)。这意味着任何可以访问互联网的人都可以访问该命令。根据疫苗规则 18(b),请愿人有 14 天的时间来识别和删除医疗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的披露将构成对隐私的不当侵犯。如果签名人经审查同意所识别的材料符合此定义,则签名人将删除此类材料,使其无法公开访问。
NBT he de tailsonthisplanare 1 ll ustrat 1 ve,未定义。上面所示的彩色边界并不需要扩展到您当前的属性范围。
在本方当事人复审程序(“IPR”)中,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委员会”)裁定,美国专利号 8,878,949(“'949 专利”)的权利要求 1-3、5-10 和 12-17 不可获得专利,但其裁定权利要求 4、11 和 18 并未被证明不可获得专利。专利权人 Gesture Technology Partners, LLC (“Gesture”) 对委员会关于权利要求 1-3、5-10 和 12-17 的不可专利性裁定提出上诉,1 IPR 请求人 Apple Inc. (“Apple”) 对委员会关于权利要求 4、11 和 18 的裁定提出上诉。我们将讨论限制在权利要求 1-7,因为我们已在 In re Gesture Tech. Partners,No. 2023-001857,复审号 90/014,903 (PTAB Aug. 8, 2023) 的单方复审决定中分别确认了委员会认为权利要求 8-18 不可获得专利的决定。参见 In re Gesture Tech. Partners, LLC,No. 24-1038,slip op. at 2 (Fed. Cir. 2025) (非先例)。
1 由于本裁决包含对此案所采取行动的合理解释,因此必须向公众开放,并将根据 2002 年《电子政务法》在美国联邦索赔法院网站和/或 https://www.govinfo.gov/app/collection/uscourts/national/cofc 上发布。44 USC § 3501 注(2018)(电子政务服务的联邦管理和促进)。这意味着任何可以访问互联网的人都可以查阅该裁决。根据疫苗规则 18(b),请愿人有 14 天的时间来识别和删除医疗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的披露将构成对隐私的不当侵犯。如果经审查,我同意所识别的材料符合此定义,我将删除此类材料,使其不再向公众开放。
